新京報訊 (記者鄧琦)北京市常務副市長李士祥昨日表示,《北京市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即將出臺,其中將建立對承接主體優勝劣汰的獎懲機制。
政府購買服務應率先地方立法
昨日下午,北京市政協、北京市委統戰部聯合召開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三次議政會。會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代表就“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議題發表意見。李士祥到會聽取意見和建議。
昨日議政會現場,委員們的建議集中在公共服務“買什麼”、“向誰買”以及“怎麼買”等問題。
張志勇代表農工黨北京市委發言表示,最核心的問題是“向誰買”。出於維護自身利益的考量,各級政府部門更願意將公共服務項目直接交付存在隸屬關係的國資企業、社會組織或事業單位。而不願意主動將公共服務項目以公開招投標等形式,交由非公經濟組織去實施。
他建議,北京市政府儘快出臺全市統一、明確的公共服務採購目錄。建議設立全市統一的、面向全社會開放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網路管理平臺”。
致公黨北京市委副主委謝朝華認為,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應率先進行地方性立法。
4年來購買千余社會組織服務項目
昨日還有委員建議,目前公共服務的承接主體缺乏準入退出機制和合理的績效評估機制。
對此,常務副市長李士祥表示,《北京市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即將出臺。實施意見涉及“買什麼”、“誰來買”、“向誰買”以及“怎麼買”四類內容,明確建立對承接主體優勝劣汰的獎懲機制。
2010年開始,北京使用市級社會建設專項資金連續4年開展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工作,總投入2.53億元購買了1544個社會組織服務項目。
■ 背景
政府購買服務要出指導目錄
去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十二五”時期,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在各地逐步推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