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每年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公佈。本市2014年度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昨日正式發佈。
本市2014年度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530元和12780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1704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5714元。按照5714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5714元與2630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630元。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630元。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530元。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530元。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260元。城鎮企業職工與個人繳費人員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養老保險時,以2013年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用職工月平均工資4260元為標準計算保值系數。
個人繳納兩險注意事項
個人繳納醫療保險時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因故中斷繳費的,其中斷繳費期間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後繼續繳費的,視為初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時需要注意的是,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在重新就業前,可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繼續繳費,其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就業後,一定要及時接續養老保險關係,繼續參保繳費,以免繳費中斷影響將來的養老保險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區縣分中心設有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服務窗口,專門辦理下崗失業人員、非正規就業人員等接續養老保險關係。(記者侯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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