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本已大量存在的拼車現象來説,合乘出行意見的出臺,意在因勢利導,將之進一步規範化、契約化,使拼車需求得到合法保護、合理滿足。
搭順風車,收取費用,“拼車”到底合不合法,日前有了明確的説法。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出臺《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鼓勵出行線路相同的市民在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分攤相應的費用。這就意味著,拼車行為受到了官方鼓勵,“順風車”收費終於走出了違法的陰影。
此前,怎麼對待“拼車”,從管理者到市民,一直存在糾結和疑慮。現實是複雜的,有“順風車”的需求噴發,也有“黑車”的暗流涌動;既有公道收費的,也有獅子大開口的,二者究竟如何界定和認定,由於缺乏明確的規則依據,往往陷入“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管起來更難”的尷尬境地。再加上,對拼車行為衍生出來的事故責任分擔等問題也語焉不詳,難免導致坐車的有顧慮、執法的有難處,一旦出了事,處理起來很困難。
從這樣的問題視角來看,拼車新規最大的亮點就是通過制定規則、訂立契約,肯定合理合法的行為,反對違規非法的做法,為拼車之路築基除障。根據《意見》規定,區分“黑車”和拼車,一是看費用標準,合乘收費主要是油、電、氣、高速通行費等基礎成本費用,負擔合理而較輕。此外,還有不收費的公益性合乘。而“黑車”是以盈利為目的,收費不僅高而且隨意性大;二是看協議,合乘雙方需要簽訂協議,明確出行線路、乘車地點、安全責任、費用分攤等各自權利義務,並在合乘前進行資訊核實。沒有協議,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則是被禁止的。
這些規則設計,從不同方面入手,比較明晰地劃出了拼車和“黑車”的範疇,具有可操作性。更為重要的是,對本已大量存在的拼車現象來説,合乘出行意見的出臺,意在因勢利導,將之進一步規範化、契約化,使拼車需求得到合法保護、合理滿足。有一個相對清晰的規則框架,既能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的用車環境,也利於破解“黑車”插足、責任不明、管理乏術等問題。當然,在實踐中還會有新問題、新情況出現,規則本身也需要有一個不斷完善創新的過程。
再好的制度也得看執行。某種意義上,市場經濟就是契約經濟,把拼車新規落實好,關鍵還在於發揚契約精神,認真依法依規辦事。不管是開車的還是搭車的,都應敬畏規則、誠信行事;有關部門也應依法加強監管,對違法者敢於動真碰硬,樹立規則的公信力。當拼車有法可依、有制可循,當披著拼車馬甲的“黑車”在市場空間萎縮、治理力度加大的雙重壓力下越來越混不下去,拼車族才能敞開車門熱情互助,拼車之路就會越走越順暢。特約評論員陸文江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