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要求,加強企業污染源頭監管,制定更嚴格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標準,使其排放限值與水環境品質標準相協調。
北京市將加強對化工、制藥、紡織、食品製造、釀造和電鍍等工業廢水直接向環境水體排放的監管,確保重點污染企業在“十二五”末達到新的排放標準;依法限期關停不符合本市産業發展定位的企業和排放含重金屬廢水的小型生産企業;強化垃圾處理設施和糞便消納設施、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作監管。
在建立排污源頭控制機制方面,北京市將加快建立排水論證制度,及時掌握城市發展動態,調整排水和再生水設施建設計劃。在公共管網未覆蓋地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按要求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環保部門在環評審批時,必要時可徵求水務部門意見。
根據今年2月的監測數據顯示,北京全市共有河道長度2545.6公里,其中有水河道長度為2300.4公里。達標河長為1070.9公里,佔有水河長的49.2%。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質差的問題。(記者余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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