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出國旅遊的、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的、經常出入酒樓吃大餐的、戴好幾萬元金錶的……這些將不予認定低保或給予停保。13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草案)》,將加大對於騙保的處罰力度,並引導低保對象再就業。
低保是貧困家庭的“救命錢”,但騙保時有發生。2013年中國社科院發佈社會保障綠皮書,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調查顯示,享受低保的有六成非貧困家庭,而有近八成的貧困戶沒有享受低保救助。這次廣州出臺相關辦法,最受關注的是騙保怎麼防。
辦法中採用了“排除法”,比如自費出國旅遊等高消費行為都不能領取低保。其實對低保申請採取“排除法”式審核,全國早有先例,但其中一些引來了相當大的爭議。比如重慶這個有“火爐”之稱的城市,曾規定低保戶不能有空調,因此出現了有親戚贈送空調低保戶也不敢收的荒唐事;還有很多城市,一度不允許擁有手機、電腦的人申請低保。現在看來,這些規定都有不合理之處,好在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這些規定也慢慢廢除了。
之所以要提這些舊聞,就是想説明“排除法”對低保申請而言,最好只起到輔助參考的作用。一方面,生活水準總是不斷提高,昨天的奢侈品,今天或許已經成了生活必需品,要隨時更新這個“禁止名單”,否則事倍功半還容易引起爭議;另一方面,低保本來是為了保障貧困人群的生活水準,門檻劃得太死,規定定得太細,反而阻礙了一些人提高生活水準。
“排除法”固然重要,但不宜羅列得過多過細,開豪車、多套房這種極端情況可以有,但把一些界定不明顯的生活方式也列明禁止,雖然初衷很好,但怎麼執行恐怕有點困難。比方説,經常出入酒樓吃大餐,啥叫“經常”,一週一次還是一天一次?啥叫“大餐”就更難界定,去大酒店吃飯但只點兩盤青菜,算不算高消費?
因此,對於一些極端情況,確實需要搬出“排除法”,但“排除法”也不是萬能的,更不可能窮盡所有情況。真正能對打擊騙取低保形成決定性作用的,一是提高騙保行為的違法成本。騙低保的不少,但真正因此而被處以罰款乃至服刑的人卻很少聽説,客觀上刺激了一些人鋌而走險。二是還要建立基礎性的家庭收支統計系統,方便有關部門在後臺更加全面地掌握個人經濟情況。其實為啥很多地方要使出“排除法”,就是因為收入統計缺乏條件,才必須要用這些看得見的行為來篩查出作假者。當然,這項工程難度不小,但做了好處更大,對保障房申請、實施個稅抵扣等很多事項都有幫助。與其整天想著怎麼被動去“防”,不如主動出擊,一可避免有人隱瞞收入騙保,二可及時通知一些符合條件卻不自知的人來申請低保,是不是更好呢?(張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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