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邊腐敗”的危害性不容小覷。一方面,這很容易演化成權力腐敗的載體。另一方面,會對權力進行侵蝕、腐化,進而形成“腐敗一體化”。
據媒體報道,近日,國家預防腐敗局原專職副局長崔海容接受採訪時提到一個案例:南方某省會城市土地房産部門的一個打字員受賄400余萬元。原來,需要到她那裏列印材料的人太多,為了能夠早點列印和遞交材料,“不差錢”的房地産老闆只有給她好處。
打字員受賄400余萬元,固然不是一種普遍現象,其折射的卻是一個典型問題。雖然打字員並不掌握審批權,但由於她身處權力輻射範圍,與權力沾上了邊,因此擁有了間接話語權,得以從中獲取額外的腐敗“蛋糕”。任何環節的疏忽都有可能給權力尋租行為留下腐敗空間。
放縱的權力容易滋生腐敗,圍繞權力這個中心,可能有各種緊密或不那麼緊密甚至是“搭便車”式的腐敗行為。若把與權力直接掛鉤的官員腐敗行為稱作“原發性腐敗”,把官員家屬及其掮客、代理人的腐敗行為稱作“衍生性腐敗”,那麼類似打字員受賄這種腐敗行為,則可稱作“週邊腐敗”或“寄生性腐敗”。
類似打字員受賄這種“週邊尋租”現象,在現實中並不少見。例如,給車輛上牌,在一些城市的車管所附近,甚至在車管所內,就能看到專門給車輛安裝號牌的維修店,而且收費不低。這種沒什麼技術含量的小店,生意卻十分紅火。説來無非是選好車牌後需當場上號牌,才能拍照、領取證件。又如,到出入境中心、市民中心等窗口辦事,經常需要到指定機構拍照、複印、辦卡,還美其名曰便民服務,即便有的服務不再具有強制性,與權力的關聯性卻是顯而易見的。
“週邊腐敗”的危害性不容小覷。一方面,這很容易演化成權力腐敗的載體。權力腐敗的一大特徵是貪婪,貪腐者沒有插手其中,要麼是因為不知情,要麼是看不上這點利益。一旦得知這其中大有文章可作,不排除會收為己有,或介入分贓過程。另一方面,為確保自身利益,週邊尋租者也會極力拉攏政府部門官員,對權力進行侵蝕、腐化,進而形成“腐敗一體化”。
比如説,類似這些部門指定(或暗示指定)的列印店、攝影店、維修店,儼然已成為一種“特許經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勝任”的。一旦追查下去,不排除這其中掩藏著一條腐敗“流水線”。“週邊腐敗”具有寄生特徵,無論如何難以脫離權力而獨存。就此而言,“週邊腐敗”與權力腐敗或只有一步之遙,或者就是一回事。
不管腐敗有多少表現形式,根本遏制辦法仍在於強化制度約束,紮緊權力監督的籬笆。權力也須“節能減排”,該放開的許可權應當放開,該取消的許可權必須取消,將權力運作真正置於陽光下。一旦權力不敢任性,官員腐敗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類似這種寄生於權力腐敗的“週邊腐敗”現象,才會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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