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的便捷程度將進一步改善。住建部、財政部、央行昨日發文通知,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沒有自有房屋就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不再需要租金髮票和稅票
根據通知,新的政策主要有三點,第一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準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另外,便捷之處在於,不再需要租金髮票和稅票。
業內人士稱政策調整並無太大實際意義
對於這一政策,中原地産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這一政策調整並無太大實際意義。第一,在很多城市,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要看繳存餘額的,這種情況下,如果租房提取了,後續再貸款時將影響貸款額。
第二,這一政策並沒有明確可以提取的額度,是不是可以全部提取,只明確了可以根據當地租金水準提取。以北京為例,目前租房提取公積金只能3個月提取一次,而且提取的限額是只能是自己和單位繳存的3個月總和。
第三,公積金作為一個職工互助基金,更大的意義和影響應該發揮在購房上,租房的放寬的確是對無力購房或者沒有必要購房群體的一次利好,但這種政策放寬,對市場基本沒有影響。
目前北京公積金中心仍然需要住建部文件傳達後,具體根據北京的實際情況來落實。
公積金需“先消費後提取”
根據以前北京的規定,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購買、翻修大建房屋外,還可以提取出來用於支付房租。提醒租房者,公積金的使用原則是“先消費,後提取”,也就是説公積金賬戶的餘額是不可以直接支付房租的,需要在租房後才可以辦理提取手續。
但在國內其他一些城市,公積金提取範圍過於狹窄,部分城市明文規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實際操作起來是一紙空文。多年來,公眾對於公積金“提取難”的呼聲從沒有斷過。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這是不少公眾反映的一個共性問題。
文/本報記者 范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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