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和診所原本是救死扶傷的地方,人命關天。但是,一些沒有經營許可證,大夫沒有執業資格證,衛生環境差,藥品來路不明,把治病當成了賺錢的生意的黑診所卻在全國“遍地開花”。雖然全國各地屢屢重拳整治卻始終無法根除,記者通過走訪調查發現四大原因為黑診所提供了所需的“生存環境”。
這些“黑診所”所處的位置大都是聚集了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的城中村,並處在村內人流量較大的路段,內部一張桌子和沙發的佈局也基本保持一致。
黑診所的整治行動,歷來都是國家衛生部門整治的重點。然而,黑診所就如同打不死的“小強”般,在整治結束後又會死灰複燃。
雖然官方從未公佈具體數字,但從各地彙報的成果來看,圍剿“黑診所”並不輕鬆。
據了解,2013年以來,浙江僅杭州市蕭山區取締各類無證診所462戶次;2012年,北京市一個季度取締了“黑診所”250家;2013年,河南稱全年共取締“黑診所”3224家;2013年9月,國務院領導六部委再次開展全國性打擊“遊醫黑診所”專項整治行動。
2014年2月,六部門聯合打擊非法行醫數據公佈,3個月內全國各地清理“黑診所”5088個……
原因一
“以藥養醫”或為“黑診所”成長添了一把柴
6毛錢出廠的藥物,醫院賣到了13元
“以藥養醫”這雖然是一個陳舊的“老問題”,但恰恰是這個從1950年代開始的中國醫療體制,或為“黑診所”的成長添了一把柴。
“以藥養醫”是由於政府財力不足,放權給醫院將藥品加價後賣給消費者,改革開放後,醫院要負擔自身的發展資金和醫生的工資,在醫療服務價格受物價局制約的情況下,不得不通過藥品銷售維持醫院運作。
有個案例是,雖然明知“黑診所”不能保健康,但進城務工者仍願意鋌而走險。為什麼不呢?在北京打工的張小姐曾經算過一筆賬,2013年她到正規醫院看一次普通感冒就花去了800元人民幣,相當於她每月四分之一的工資。而這一年,我國農民工月均收入2609元,新農合每人每年補助標準280元。城市醫院高昂的費用和複雜的手續,將外來務工者擋在了大門外。
此外,基本藥物制度落實難,醫院廉價藥難尋, 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甘肅省衛生廳副廳長郭玉芬曾對藥價貴有一個形象比較,“美國10美元的藥在中國賣80美元,國內6毛錢出廠的藥物,賣到了13元,利潤高達2000%。”
直接導致的現象就是:醫院沒廉價藥,醫生有心卻無力,低收入患者看不起病,一次次誘發“自製透析機”、“自斷雙腳”、“黑診所醫死患者”的事情。
原因二
大醫院看病“難”又為“黑診所”澆了油
掛號排隊托關係,小病求醫一整天
如果説“藥價”給“黑診所”添了一把柴,那麼繁瑣的看病流程,貧乏的醫療資源導致的“看病難”又為“黑診所”的柴澆了一壺“油”。
幾乎所有人都清楚,但凡是去浙一、浙二醫院看病,也要至少半天時間,如果有個其他問題,複雜的各項檢查又要耗時一天,以至於去黑診所的患者坦言:“小問題,不用去醫院”,也沒那個時間耗。
看病難究竟為什麼?事實上,不是所有的病都要上大醫院“搶”號子,一些基本的身體疾病,完全可以由基層衛生機構來消化。但基層醫療的發展情況,特別是農村基礎醫療的發展現狀令人擔憂。
根據有關數據,我國每年培養近60萬名醫學生,但只有約10萬人穿上白大褂,走訪基層醫生更是流失嚴重,收入低、不能實現抱負,是貧困地區留不住人才的原因之一。青海省黃南州尖扎縣馬克唐鎮衛生院只有4名職工,為19個自然村的5040人服務,職工的待遇和所承擔的繁重工作不成正比。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衛生廳副廳長郭玉芬談到西部、農村醫療人才匱乏的問題,幾乎要哭出來,她認為城鄉醫療秩序混亂與基層醫院建設不到位有重要關係。
原因三
合作醫療跨地醫保難題為“黑診所”助了風
現行醫療體制改革跟不上社會進步
2012年,時任衛生部部長的陳竺被封堵在人民大會堂門口,被記者追問“何時能夠實現異地醫保統籌”,陳竺稱要到2020年。
社會進步,人口流動,獨生子女父母跟隨看病的一系列問題開始浮出水面,不能異地即時結算費用,門口看病社保不報銷的瓶頸性問題逐個現身,以至於醫療體制改革跟不上社會進步。
“黑診所”也是隨著改革開放,社會經濟結構的轉變而出現的。此前,農村人口還未大規模流動,農村中延續著我國從1950年代後期到1980年代初期逐漸成形的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但這項制度的基礎是人民公社制度,隨著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實行,農村經濟體制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涌入城市務工,農村合作醫療出現了嚴重萎縮。農村居民受到醫療保障的比率由1978年的85%急劇下降到1998年的13.7%。
失去了舊保障,又受困于戶口問題,不能與城市居民一樣享受公共醫療資源的進城務工者,只能在城市陋巷中和邊緣處的非法診所裏,解決治病就醫的問題。
終於在2003年,我國開始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才出現新的基本公共醫療服務,進城打工者的醫療問題看似得到了解決。但實際上,農民工作為城鄉“兩棲”人口,仍然處在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夾縫之中。
前者要求他們回戶籍地定點醫院就醫,路費和其他開銷、異地就醫等手續繁瑣、補償不能及時到位和比例降低,對於在城市裏苦苦打拼的他們來説,並不划算。而後者又涉及到簽訂勞動合同問題,這對工作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來説難度依舊較大。
原因四
違法成本低終究為“黑診所”點了火
重拳打擊不凈,無風死灰複燃
必須承認的是,從國家層面到地方層面,對於打擊“黑診所”的力度是空前的,可以説是:發現一起打擊一起,但究竟“黑診所”為什麼會死而復生、打擊不凈呢?
有專家表示,黑診所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有強大的市場需求,也與處罰難有關聯。從目前情況來看,1994年頒布實施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已經滯後,無法對黑診所形成震懾作用。
目前,我國衛生行政部門打擊非法行醫的主要依據是1994年出臺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多是採取責令停業、沒收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及罰款等行政處罰。
談及到處罰,法律法規限定了對“非法行醫”的處罰金額,對非法行醫者或機構最多只能罰一萬。其中分第一次行醫的,罰3000元以下,第二次被查處,可罰款3000元以上,一萬元以內。即便經濟處罰,區區幾千元的罰款與高額的利潤相比,違法成本太低,根本無法對這些黑診所起到震懾作用。
而在最新修訂的《刑法》裏,對非法行醫的入刑標準也只是定義為“情節嚴重”,但對於本罪的理解和認定,司法實踐中存在諸多爭議。
最終致使無證行醫行為一般不觸及刑法,而行政法規上又沒有對無證行醫者規定強制措施,幾千元的罰款根本起不到震懾作用,他們很快就會重新換個地方“另起爐灶”,死灰複燃。
(文/《浙江日報》記者 劉子瑜 柳博珊 供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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