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事故原因影響索賠嗎?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子勤説,在馬航失聯事故原因未明的情況下,也可以啟動索賠。根據目前情況看,事故調查報告出來可能得幾年以後。
北京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周塞軍指出,按國際慣例,飛機失聯後馬來西亞方面應該成立一個事故調查委員會,對失聯事故進行調查,最終宣佈事故調查結果。根據調查結果,受害者家屬就可開始啟動索賠程式。
周塞軍認為,“目前既然馬政府總理已經宣佈飛機墜入印度洋,我理解也可以算作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事故結論,因此可以啟動索賠。”
索賠啟動後如何進行?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中心首席專家張起淮介紹,作為承運人的馬航,需要根據關於民用航空運輸造成人身傷亡索賠的《蒙特利爾公約》,即《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來進行賠償。因中國與馬來西亞都是《蒙特利爾公約》的締約國,因此本次航空事故適用該公約。
公約的最大特點是通過兩步遞進方式對旅客人身傷亡賠償引進了無限責任的保護。周塞軍指出,第一步即只要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首先就要賠償11.3萬特別提款權。第二步是如果旅客的傷亡是承運人的過錯導致的,承運人承擔無限責任,由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賠償判決。但他指出,承運人如果能夠證明事故發生不是它的過失或不當行為所致,以及承運人已經窮盡所有努力避免事故發生,就將影響承運人賠償責任的大小。
朱子勤認為,不管家屬接不接受索賠,馬航都應該提出一個索賠方案,包括賠償數額。她説:“我們現在需要了解馬航和保險公司的合同,這樣馬航的賠償數額就會有一個依據,所以很關鍵。”
如何選擇起訴地?
這次馬航事故中,中國乘客家屬可選擇中國、馬來西亞,飛機製造商波音公司所在地美國或飛機發動機生産地英國,還可以在飛機可能失事的地方越南、澳大利亞起訴,但如果事故發生在公海就不好説。
張起淮指出,在選擇訴訟地時應綜合考慮訴訟的時間、成本,賠償標準和當地生活水準等因素。例如在美國起訴,賠償標準會比較高,但訴訟時間長,一般要在3年以上,加上律師代理費,來回的機票費等各種成本,算下來,獲賠的數額不見得比在中國起訴高。
專家們表示,雖然在美國起訴獲賠數額可能較高,但被駁回的可能性也比較大。專家們建議,首先用談判的方式解決索賠問題,這樣成本相對較低,如果家屬對馬航的賠償方案不滿意,可再對馬航提起訴訟。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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