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從2014年開始,惠州市食品安全監管將實現兩段式管理,原本分佈在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以及食用農産品、林産品、水産品進入流通環節後的監管職能,已全部劃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這被媒體解讀為,食藥局的擴權將結束食品安全管理“九龍治水”局面。
“沒好處扯皮推諉,有好處一哄而上。”這是在很多地方存在的較為常見的行政亂象。從某種角度而言,這可以上溯到權責的不對等、管理的模糊性。誰都管,相當於誰都不管,具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工商、質監、衛生部門都參與進來,範圍有交叉、責任又不明確,資訊不對稱、溝通有障礙,亦可謂常態。在這種環境下,建立“權責統一、公開透明”的食品安全管理機制,非常有必要。
權力越大意味著對應的責任越重,食藥局擴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辦事效率。擴權,並不是指權力的無中生有,相反的,擴權的前提是簡政放權。有些基層部門想辦事,但苦於手中無權,有些部門握有重權,卻可能做不好相應的工作。惠州現有69個鎮街,但在一些鎮街目前尚未設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食藥局擴權後專門負責,可在人財物層面上統一管理、統一運作,有望提高辦事效率。
同時,食藥局擴權,有利於接受公眾監督。以前,公眾有問題、有意見,想去行政部門解決,卻因為誰都不肯負責,面臨“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問題,而權責的對等和統一,就能夠讓食藥局作為“問題主體”,充分地呈現在公眾視野中,想了解資訊、想投訴問題,就可以像撥打110一樣,具體而有力地去找食藥局。
更為重要的是,食藥局擴權,被寄望促進角色轉型。在此之前,食藥局的工作重心主要是事前審批,過多的介入行為可能導致處理不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當工作重心轉移到監管上面,實際上就是向服務型政府的轉型。只有這樣做,才能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做好公共服務。
目前,惠州在社區管理和“打假110”舉報平臺上,頗有解決“多頭管理”問題的經驗。然而,具體到食品安全這項民生議題上,真正結束“九龍治水”局面,才算是把制度框架給厘清了。在這個基礎上,要徹底打通市民舉報、投訴途徑。我們都很希望有一天,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撥打一個電話就可以解決問題。
王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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