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銀行破産百姓存款是否還安全
□記者 鄧中豪 天津報道
近日,銀行破産話題廣受關注。專家表示,銀行業建立市場化退出和保障機制,既是國際通行慣例,也是我國金融改革的必然選擇。
銀行業將建立市場化退出和保障機制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近日表示,中國的銀行業有體制優勢,無論是大銀行還是小銀行都不能倒閉。“未來我們要讓市場説話、讓資本説話,如果商業銀行最後資不抵債,就會要你退出。”此語一齣,立即引發軒然大波。
事實上,銀行破産在國外並不罕見,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期間,美國數千家銀行倒閉,上一輪金融危機期間,美國也有數十家銀行倒閉。而我國儘管也有數千家銀行,但銀行破産卻極為罕見。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受亞洲金融危機衝擊而關閉,在政府干預下,儲戶在該銀行的儲蓄存款本金及利息由人民銀行指定工商銀行保證支付,未受到損失。
對於銀行破産問題,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目前我國不允許銀行破産,政府實際上承擔了隱性擔保責任。這一方面穩定了市場信心,另一方面也容易導致市場的“逆向選擇”———在銀行競爭激烈的背景下,政府兜底易使銀行“有恃無恐”,部分銀行或放鬆風險約束,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機,最終放大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以往銀行全都是政府獨資,政府兜底理所當然。但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化,銀行的股權結構正日趨多元,未來完全由民間資本控股的純民營銀行也將登上舞臺。在此情況下,延續計劃經濟時代的思路,以全體納稅人的錢為市場化的銀行業兜底,顯然並不合理。必須化政府擔保為制度擔保,化政府兜底為機構兜底,在銀行業建立市場化的退出和保障機制。
銀行破産須慎而又慎
今年1月8日,銀監會發文,要求系統重要性銀行訂立“生前遺囑”。按照這一規定,五大國有銀行和8家股份制銀行均需擬訂並提交“恢復與處置計劃”,即當其陷入實質性財務困境或經營失敗時快速有序的處置方案。“允許銀行破産”似已箭在弦上。
央行數據顯示,到2013年8月,我國居民儲蓄餘額已連續3個月突破43萬億元。作為世界上“最愛存錢的民族”,一旦允許銀行破産,老百姓的存款該怎麼辦?
事實上,近期“銀行破産”的爭論確已引起一些儲戶的不安。天津某城商行大堂經理告訴記者,“最近經常有儲戶來銀行諮詢,問銀行是不是可以破産了,存在銀行的錢是否還安全。還有一些大銀行的客戶經理‘趁火打劫’,以銀行可以破産為由,鼓動儲戶把錢從中小銀行取出來轉存他們銀行。”
中央財經大學民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壯認為,銀行是“外部性”極強的企業,其存款是對公眾的負債,是老百姓的保命錢。一旦出現銀行破産事件,極易因儲戶擠兌而産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産生系統性風險。對於銀行破産問題,必須準備充分,慎而又慎。
趙錫軍認為,允許銀行破産,建立市場化的退出和保障機制,既是國際通行慣例,也是我國完善金融體制、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融改革的必然選擇。考慮到銀行的特殊性,應通過完善的制度設計,將銀行破産的不良影響限定在破産銀行自身,最大限度地防止風險蔓延。
百姓的存款將得到保障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儘管未來我國將允許銀行破産,但在我國現實國情以及相關制度設計的影響下,絕大多數儲戶的存款安全都將得到保障。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秘書長李憲鐸指出,儘管現階段我國銀行業面臨不良貸款上升等問題,但撥備充足,風控健全,即便允許銀行破産,銀行破産也是概率極小的事件。至於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大行,牽扯國民經濟命脈,政府和民眾誰都無法承受其破産的災難性後果,已經到了“大到不能倒”的程度,根本沒有倒閉的可能。
今年1月召開的2014年人民銀行工作會議指出,存款保險制度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央行將在今年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為市場服下定心丸。
何為存款保險制度?李憲鐸告訴記者,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保障制度,目前已有約上百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簡單説就是建立一個存款保險機構,各銀行作為投保人為自己的存款繳納保費,當某銀行出現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産時,由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李憲鐸説,“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是即使銀行破産了,儲戶的存款也是安全的。按照國際慣例,存款保險會設置一個限額,這個限額要足以保證絕大多數儲戶的存款安全。目前我國的限額仍未最終確定,假設每個儲戶的存款保險限額為50萬元,如某銀行破産,單個儲戶50萬以內的資金都會獲得賠付,超出部分儲戶也有權從該銀行清算資産中得到追償。假設一個儲戶把500萬資産平均分散到10個銀行,即使這10家銀行全都倒閉了,該儲戶也不會受到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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