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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各部門決算應主動向社會公開

2013-12-24 09:35 來源:人民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報北京12月23日電 (記者李麗輝)為加強部門決算管理工作,提高部門決算資訊品質,發揮部門決算在財政財務管理中的作用,財政部近日發佈《部門決算管理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是部門決算公開的主體。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內容外,各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向社會公開本部門決算。各部門應當自本級財政部門批復決算後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決算。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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