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市場兩手齊發力,才能解決藥價高、藥品缺的問題,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近日,一種叫甲巰咪唑的藥,讓成千上萬甲亢患者焦心。因為價格太便宜,廠商停止生産,導致南京、濟南、西安等多地缺藥。
藥品停産,表面上看是一種“市場行為”:價格太低,利潤太薄,藥廠不願生産,藥商不願銷售。魚精蛋白、復方新諾明針劑、紅黴素針劑等藥物,都曾面臨與甲巰咪唑一樣的命運。作為藥品的直接使用者,患者處於這根利益鏈的最末端,對廠商的選擇毫無影響力。他們的健康需求,在這樣的“市場行為”中被無情地忽略了。
此時此刻,一味譴責廠商見利忘義、唯利是圖,有失公允。這裡涉及一個定價政策的問題。對於“基本藥物”,限價很有必要,是對患者利益的一種有效保護。但有時候,也存在這樣的矛盾:産品原料成本上升、出廠價卻沒有增加,甚至出現“賣得越多、虧得越大”的情況,廠商不可能長期虧本經營,只好停産。以甲巰咪唑為例,進口藥的價格是國産的十幾倍。對一些藥品的價格限制,初衷是好的,但它在産生了不符合供求關係的廉價的同時,也産生了廉價造成的短缺。
拋開“良心”、“道德”等問題,廉價藥的消失,可説是制藥售藥者與醫藥管理者之間的博弈,而不僅是孰是孰非的價值判斷。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如果不能改變簡單的“低價政策”,這樣的博弈還會不斷進行下去,反而背離了調低藥價的初衷。説到底,對於患者,無論是“藥價高”還是“藥品缺”,都不是最好的選擇。
在某種程度上,廉價藥背後的兩難,也是醫療體制改革中的普遍困局。醫療既有公益性,也有市場性,應該如何劃分二者各自的領域?既需要政府托底,又需要市場激活,管理者許可權應該止于何處?既有井噴式的需求,也有新技術的出現,改革者如何應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公立醫院改革,到醫保制度完善,再到藥物生産銷售,莫不需要更合理的頂層設計與更精確的末端治理。
以廉價藥為例,一方面,國家和地方政府可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和保護措施,考慮定廠、定價、定量生産,對藥企和醫院進行補償,保證公眾不至於因為“市場失靈”而陷入用藥的危機。另一方面,對藥品需要適度放開價格管制,降低中間行政審批環節成本,讓生産者有利可圖,以市場的力量,刺激更多藥廠加入到生産行列中來。既有公益性的廉價國家藥物,也有社會生産的國産藥品,還有進口藥物,相互補充相互競爭相互促進,才能在正常的市場狀態中,讓藥品供應充足、價格合理。
解決廉價藥消失問題的思路,可説是醫療改革的一隻麻雀。其基本的理念應該是,既不迷信行政之手,也不輕視市場力量,政府和市場兩手齊發力。唯有這樣,才能解決藥價高、藥品缺的問題,也才能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