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不兌現,處理問題“踢皮球”,投保人感嘆——
買了太平洋車險“不太平”
業務員與客服部門説法各不相同,害得投保人兜圈子討説法。日前,讀者裴先生向本報訴説,太平洋保險公司個別工作人員辦事不牢靠,讓人感覺買了車險,既不太平又不保險。
承諾消除維修記錄
去年12月初,裴先生妻子聯繫上海太平洋保險公司“電話直銷車險”人員馮先生,準備購買2013年車險。由於裴家當年有2次車輛噴漆記錄,想按規定將2次記錄在當年結案歸零後再買新一年的車險,這樣可以不提高保險費。馮先生信誓旦旦告知:公司內部電腦明確顯示,第二次記錄已在11月底結案。於是裴家買了2013年的車險。
結案日期説法不一
12月11日,裴家有事與“太平洋”理賠部的陳小姐聯繫,順便查詢上次記錄結案日期。不料對方稱:結案日期不在上月底,而是今天。裴家急忙聯繫電銷代表馮先生,可他堅持説是11月底結案。一家公司給出兩個不同答案,裴家只好找該公司客服部,但對方又把問題轉給了馮先生。而馮先生又請來另一名領導周小姐。周小姐表示,結案日期確是12月11日,並建議“先退保,然後重新購買,這樣兩次噴漆記錄就不會出現在2013年的車險內”。
裴先生夫妻在工作日趕赴相關部門退保,並花超過原價的保費重新購買2013年車險。誰知事情並未了結,裴家發現,2013年的車險中,兩次噴漆均記錄在案。他們再找周小姐,她卻表示:肯定消案了,還找來一名陳姓負責人作證,但對方只説“2013年沒記錄”,便挂斷電話。
相關部門互相推諉
無奈之下,夫妻倆再次找到“太平洋”客服部核實,被告知:2013年的車險中確有兩次記錄在案,需要電銷部門到車輛資訊管理平臺消除。當裴家説“電銷部門否認有記錄”時,對方稱:你可讓該部門出具一份2013年案件記錄歸零的“告知單”,作為書面憑證。電銷部門周小姐卻回答無法出具“告知單”。
裴家又向“太平洋”負責投訴的張小姐反映,她也確認2013年的車險中存有兩次記錄,約定處理好給回復。可過了很久不見回復,裴家再次找張小姐,可她將“球”又踢回到電銷代表馮先生那裏。
裴先生説,此事耗費了他們大量的精力和財力,影響了他們工作和生活,為此煩惱不已。
接到裴先生投訴,記者與太平洋保險公司取得聯繫。公司客服部的高先生表示,會儘快了解調查此事,彌補過失,儘量做到讓客戶滿意,圓滿解決此事。可直到記者發稿,此事還未得到解決。
[責任編輯: 范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