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職工帶薪休假問題再次引起社會關注,很多職工對如何帶薪休假、帶什麼薪水並不了解。羊城晚報記者獲悉,工齡不同,職工帶薪休假可以休5-15天,如果加上週末,職工年休假最多可以休23天。一些將假期搭配合理的“達人”們,最多可連續一個月休假。
但帶薪休假所帶的薪水,到底是按照合同工資來算,還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來算,目前專家的意見還不一致,未有定論。
怎麼休?
工作超過1年,可休5天年假
“我進公司7年了,沒休過假,也不知道帶薪休假能休幾天,但我們一年到頭都很忙,根本沒時間休假!”廣東一家房地産公司白領李先生告訴記者。
另一家投資公司的易小姐則很仔細地研究過帶薪休假。“我進公司3年,每年都會要求休假,這是我的權利,一般領導也會批准,”易小姐笑著説自己是休假“達人”,“我一般是將帶薪休假跟週末假期,或者國慶節假期合併起來,一般5天的年假加上前後兩個週末,可以休到9天。要是加上國慶和週末,則可能休到13天。”
對於帶薪年假怎麼休,記者從人社部門獲悉,目前職工帶薪休假依據的是2008年1月1日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只要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按照條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廣東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職工帶薪休假時,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應休未休補發3倍年假工資
“但是單位也可以不給職工休年假,因為條例規定,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這位負責人介紹,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對於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職工舉報後,人社部門可以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而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由於國家法定假日和週末不算入帶薪假,記者也從人社部門了解到,一些會合理安排假期的達人們,將國慶、春節、週末、帶薪假等假期合起休,連續休假甚至可達1個月,不過由於休假,工資收入也會相應減少。
帶啥薪?
法規沒有細説,目前尚無定論
“我合同工資是3000元一個月,但是我的年收入很大部分是提成、獎金,帶薪休假到底帶什麼薪水呢?”深圳一家銷售自動化産品公司的隆先生問。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明確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産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兩個條例中都提到“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但對這個正常工作期間收入,目前分歧很大:有專家認為是合同上標明的工資,也有專家認為是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究竟是哪一個,目前尚無定論。
廣東勞維律師事務所主任段毅認為,職工帶薪休假發放的是合同工資,“例如一個工人,合同工資約定的是1500塊錢,但他還有加班費、超額工資等。帶薪休假還是按照合同約定的1500塊錢來發。”
段毅的説法受到了《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支援,該規定第七條表示:職工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産假、看護假期間,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其中,參加了生育保險的企業,女職工産假工資,可按當地生育保險規定的標準發給。
但廣州市人社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帶薪休假的薪水,是職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不是按照合同約定工資來算。”
這位負責人的説法獲得國內最大的社保專業網站“我要社保網”CEO余清泉的支援。余清泉表示,人社部此前已經下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辦法規定,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月工資收入,這個月工資收入,有明確規定,“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楊輝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