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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造白百何“偷竊”消息網站被判賠償13萬

2015-01-15 08:54 來源:北京晚報 字號:       轉發 打印

  飽受“偷竊”流言困擾的女星白百何終于可以舒口氣了。昨日,其經紀人馬寧對外發布:歷時半年法律維權,白百何起訴有關網站侵犯名譽權案終于勝訴,北京朝陽區法院判轉載“白百何偷東西”消息並加工編造相關新聞的“舜網”公開道歉,賠償白百何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萬余元。

  事件發端于去年六月,一個匿名網友在“秘密APP”發布文字稱“白百何在奢侈品店順東西被發現了,在上海,她咋想的”。消息發出後,迅速有大批網友留言討論,雖然沒有任何主流媒體刊載,但傳言迅速隨著新媒體傳播渠道病毒式蔓延。其實早在“白百何偷東西”的消息傳出後,立即就有上海媒體向商場所在的派出所進行詢問,並且得到警方答復:“未接到相關報案”。同時,白百何的工作人員也曾對媒體表示,“當天她人在北京”。

  熟料,網上匿名發布者繼續造謠說,商場因白百何是明星所以並未報警。相關內容被多家網站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競相轉載,其中,舜網轉引後進行再次編造,炮制了一篇題為“白百何偷東西順走600元奢侈品,白百何偷東西有前科因偷竊被開除”的文章。這篇加了新料的文章再繼續被瘋狂轉載。

  由于不良消息的不斷蔓延,白百何不堪其擾,不得不委托律師朱曉磊出面將 “舜網”以及最先發布誹謗內容的“秘密APP”主辦方等起訴到了北京朝陽區法院。

  經過法院半年多的審理和取證,白百何才贏得今天的勝訴結果。但白百何的經紀人馬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說,法律只能還白百何清白,卻無法宣泄她這半年來的精神壓力。他透露:“其實,很多藝人在上升期都經歷過被網絡抹黑的階段,對于一些是非謠言,有時候藝人還會反過自己轉載以調侃自嘲的方式辟謠。小白作為公眾人物,很清楚自身帶有的娛樂屬性,但這次的謠言已經牽連了她和丈夫陳羽凡雙方的家人以及兒子元寶。試想一下,元寶現在已經上小學了,身邊的同學如果看到這樣的信息,和元寶說你媽媽偷東西,對一個孩子的身心成長會造成多大的影響。還有雙方老人,他們知道這件事後非常焦慮,想問又不敢問,真的很糟心。”

  朱律師表示,其代理過多例公眾人物名譽維權案件,白百何獲得13萬的賠償係近年來獲賠數額最高的一起。因為審理過程中恰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頒布實施,相較以往,新規加重了誹謗者的法律責任承擔。

  目前,“秘密APP”及時刪除了匿名者發布的誹謗信息,法院未繼續追究其責任,但也因此,真正的誹謗者沒能被繩之以法。(記者金力維)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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