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電商摩拳擦掌備戰“雙11”時,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約談阿里巴巴、京東、蘇寧易購、攜程等10家電商,對電商促銷中存在的一些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整改意見。
這次約談中涉及的具體問題有:第三方交易平臺準入把關不嚴,對商品資訊的審查處置不力,消費者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護;網路經營數據過度封閉和銷售行為管理混亂,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及違法廣告,不公平格式條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虛假信用評價;第三方交易平臺利用優勢地位強制要求經營者不得參加其他平臺的促銷活動;經營者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虛構自身的商業信譽,或以惡意評價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商業信譽等。
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工商總局要求電商企業立刻進行整改的,有些是因現有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工商總局提醒各電商注意的。但不管怎麼説,這些問題已經進入官方的視線,提上議事日程了,沒有一兩年對歷次電商大促的細緻觀察和監測,是提不出這麼詳細而全面的意見的,可見這是準備已久的行動。
這幾年電商的亂象有目共睹,假冒偽劣、虛假宣傳、虛假促銷、虛假評價和不公平條款等問題首當其衝。這些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在過去一些年沒有得到很好糾正。監管者在扶持産業發展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之間,要盡力找到一個平衡點,因為中國電子商務處在發展階段,過度的監管手段有可能會抑制這個行業的發展,而放任不管則又會對市場秩序形成威脅。
目前看來,這個矛盾而又躊躇的時期就要過去了。中國電子商務市場已發展到相當龐大,也出了幾家市值很大的企業,某種程度上,電商已在某些商品品類上實現了實際意義上的壟斷,若此時再任由電子商務野蠻生長而不加管束,不在這個行業中實行基本的法制監管,整個行業都有可能會出問題。
從這次約談看,未來國家有可能會加強在電商領域立法的速度,在加強監管方面更有作為,但關鍵問題是,要讓消費者有維權的動力,在維權中才能培養出意識。為一件衣服跑很多趟,即便解決了問題也收穫不多,自然是沒人會去做這種高投入低産出的事情。而大量的侵權行為,也會在這種奇怪的成本與收益不符的怪現狀中,被默默掩蓋起來不為人知。如今電商界的侵權行為有多氾濫,有多普遍,有多麼習以為常,明眼人是知道的。
其實監管與發展並不是一對矛盾體,只是要因時因勢。在某個時間點上,加強監管能促進行業的發展,打掉的只是那些負面的壞東西,並不會倒水連孩子一起倒出去。這個分寸,是需要拿出一些智慧來把握的。目前這個時候,似乎時機快到了,應該把前些年缺失的一些東西補回來了。
國家工商總局在“雙11”之前約談電商,是發出了一個對電子商務而言不怎麼妙的信號,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日趨壯大,我國電商監管也許會很快迎來一套新的模式,將向著更傾向於保護消費者和商家權益的方向行進,電商很多過去老套的灰色操作模式,將會逐漸失去市場,進而成為被監管矯正的目標。電商的政策紅利時代,即將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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