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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敗訴被強制執行刊登致歉聲明

2014-08-13 10:02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日前對廣州網易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易)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向經濟參考報社支付敗訴賠償金及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合計41362元,同時,要求網易在新聞中心頁面連續48小時刊登致歉聲明。

  2013年10月,網易在未經授權非法轉載經濟參考報稿件一案中終審敗訴。之後,網易一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2014年6月,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受理了經濟參考報社要求強制執行的申請。

  網易在致歉聲明中稱:“2011年8月,網易新聞頻道在轉載《方燁:通脹期要比想像來的長》一文時,因未正確標明作者及新聞來源為經濟參考報,導致不必要的誤解,在此向經濟參考報社致歉。”

  該案中經濟參考報社代理律師劉家輝表示,網易公司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是對我國法律和司法尊嚴的公然挑釁、蔑視和踐踏。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網易這種“老賴”的強制執行,彰顯法院維護我國法律和司法尊嚴的決心,也是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強力態度。

  劉家輝認為,網易的致歉聲明態度不真誠,不是“誤解”而是公然侵權,事實是,時至今日網易仍在不斷侵權,顯然網易對侵害他人智慧財産權行為並沒有悔過之意。希望法院進一步加大對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和對網易這種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         (木子)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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