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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去年吸100億 代表建議追究運營商責任

2014-03-10 10:02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陳偉才

  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

  陳偉才介紹,2013年,我國電信詐騙案件發案30萬餘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這當中除了犯罪分子獲得了利益,銀行和電信運營商都在其中“分得了一杯羹”。

  電信運營商在電信詐騙這件事上存在嚴重不履行管理職責的問題。“所以我今年就要建議,有效治理電信詐騙,必須追究電信運營商的法律責任。”

  “必須追究電信運營商的法律責任”

  一年前,他還是廣州警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一年後,他成了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

  昨日上午,廣東團全體會議結束後,記者巧遇留在會議廳整理資料的陳偉才。面對記者,陳偉才露出狡黠的笑容:“我知道你想問什麼,不過‘下海’就真的沒什麼好説的。談建議?可以啊,來找我。”

  “這有什麼好關注的呢?”連日來,每次面對媒體的採訪要求,陳偉才説得最多的就是這句話。“下不下海,都是個人選擇的問題,真是沒什麼好説的。”

  6年前,他以警界人士的身份,連續兩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曾經是廣東公安系統裏唯一的一名全國人大代表。

  今年兩會,陳偉才帶來的建議還是關於公安領域的,當中就包括他連續多年來一直緊追不捨的電信詐騙問題。“這個問題我提了兩年,今年還會繼續提。”他打開隨身攜帶的手提電腦,從文件夾中調出兩個圖表,“你看,這是我從公安系統第一線拿到的材料。”表格上對境內外電信詐騙的組織人員架構、獲利分成等進行了非常詳盡的列舉和分析。

  “2013年,我國電信詐騙案件發案30萬餘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這當中除了犯罪分子獲得了利益,銀行和電信運營商都在其中‘分得了一杯羹’。”為了幫助記者更好理解他的建議,陳偉才一邊介紹一邊又從電腦中調出一份文檔。

  對於電信詐騙犯罪的高發,陳偉才分析説,這當中有電話用戶防範意識淡薄、犯罪作案成本低收益高、公安機關跨國境打擊難度大取證難等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則在於網路改號詐騙電話暢通無阻從境外進入、群發詐騙短信氾濫等渠道一直切不斷。這與電信業務經營者未能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安全監管制度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陳偉才直言,電信運營商在電信詐騙這件事上存在嚴重不履行管理職責的問題。“所以我今年就要建議,有效治理電信詐騙,必須追究電信運營商的法律責任。”

  在陳偉才準備的建議裏,記者看到還有一個是關於食品類犯罪案件偵辦難的。食品安全是當前的重大民生問題,而檢驗、鑒定基本上是偵辦食品類犯罪案件的必經流程。“但現在公安機關在偵辦食品犯罪案件過程中,經常出現因檢驗鑒定問題而導致案件無法繼續辦理、嫌疑人降格處理甚至直接釋放的情況。”

  陳偉才建議,由高等法院、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食安辦等部門牽頭,會同國家工商總局、質監總局、衛生部等部門共同制定食品藥品涉刑案件物證檢驗鑒定的工作規定,明確一系列檢驗機構、檢驗程式和各項標準,以達到刑事案件認定犯罪事實的要求。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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