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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版“呼格案”受害者獲鉅額賠償 被囚10年獲釋

2015-06-08 13:25 來源:大河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越南北江省男子阮聲震2004年涉嫌殺害一名女子,被法院判處終身監禁。阮聲震妻子堅信丈夫無辜,她的調查使得真兇于2013年10月自首,阮聲震在被囚10年後獲釋。今年6月5日,越南最高法院表示,阮聲震將獲賠72億越南盾(約216萬人民幣)。

  2003年5月8日,北江省越安女子阮氏歡在家中被殺害,警方認為作為阮氏歡鄰居之一的阮聲震為嫌疑最大。同年12月,北江省警方認定阮聲震為兇手,北江省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次年3月,北江省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判處阮聲震終身監禁。

  阮聲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他堅稱無辜,指認調查人員強迫他認罪。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維持了原判。

  服刑期間,阮聲震堅稱清白。監獄方面將其陳情書交給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阮聲震妻子阮氏戰堅信丈夫無辜,多年來自行收集材料並呈交有關部門,要求重審案件。她的不懈努力,使已經定案的冤情出現轉機。

  阮氏戰在調查中從一名女子處得知,這名女子前夫所生兒子才是命案真兇。阮氏戰於是蒐集證據,隨後於2013年7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提交報告,稱阮聲震無辜,真兇為李阮鐘。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重新調查,李阮鐘聽聞後,于2013年10月投案自首。

  李阮鐘坦言自己殺害了阮氏歡,並偷走兩枚戒指與5.9萬越南盾(約17.7元人民幣),案件從此“翻盤”。

  阮聲震于2013年11月獲釋,此時他已在獄中度過10年時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宣告他無罪。

  6月5日,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和平在河內的一個會議上透露,阮聲震將獲賠72億越南盾(約216萬人民幣)。雖然這一賠償低於阮聲震索賠的93億越南盾(約合279萬人民幣),但他還是最終接受。

  張和平確認法院已向阮聲震道歉,他表示,法院判決無辜的人有罪是不可接受的,這次誤判給司法機關和越南司法系統都帶來了不好的影響。

  據越南快報網站報道,當日,阮聲震在北江省越安縣的家裏得知了這一消息,許多親戚好友打電話來祝賀。

  接受媒體採訪時,妻子阮氏戰坐在丈夫旁邊,她悲傷地談起那些在絕望中為丈夫申冤的日子:“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每天只能吃麵包、喝礦泉水,我們把房子抵押掉了,還四處借錢……太苦了。”

  阮聲震安慰妻子,他説收到的補償金將用來還債、補貼家用。

  越南當地警方的胡亂執法、司法機關的誤判為這個家庭帶來了悲劇。據阮聲震説,當年警方為了讓他認罪,威脅要殺了他。

  目前,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已于5月下令逮捕北江省一名法官和一名高級警官,兩人涉嫌偽造證據。文/楊舟(新華社特稿)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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