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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救命藥”法理困局:每次吃藥感覺像吃錢

2015-03-02 10:22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上周,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抗癌藥代購第一人”陸勇案。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檢察院就此案作出“決定不起訴的釋法説理書”,闡明不予起訴體現了司法理性和人文關懷。陸勇案告一段落,然而,白血病患者從海外購買藥物遇到的問題,遠非一次撤訴所能解決。

  今年春節前,陸勇從老家江蘇無錫乘飛機前往深圳,參加當地電視臺的節目錄製。走出艙門的一刻,陸勇慨嘆:“自由真好!”這一次,艙門外,沒有警察等候。

  今年1月10日,陸勇也是從無錫乘坐飛機,到北京接受媒體採訪。飛機剛落地,他就被守候在艙門外的警察帶走。

  陸勇,一名慢粒性白血病患者,因幫助同病患者從印度購買抗癌藥物,被稱為“抗癌藥代購第一人”。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好心的行為讓他成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銷售假藥罪的犯罪嫌疑人。

  陸勇被訴,在接受他幫助的白血病患者圈子中引起軒然大波,同樣也引發了法律與生命倫理如何兼得的討論。

  今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檢察院對陸勇作出撤訴決定。

  一如既往,撤訴依然引來社會關注的目光—撤訴體現了司法理性和人文關懷,但是,陸勇的遭遇絕非撤訴所能解決。

  高價“救命藥”

  每次吃藥感覺吞進去的就是錢

  如果沒有患病,陸勇現在應該是幾家公司的老總,忙著各種應酬,忙著經營,忙著提升家人的生活品質……

  2002年,當陸勇的針織廠開始運作時,他發現自己好像感冒了,發燒十幾天都不見好。陸勇到醫院檢查,結果被確診為白血病,他整個人都蒙了。

  治療白血病,要麼進行骨髓移植手術,要麼長期服用藥物。在等待合適的骨髓源那段時間,陸勇所能做的,就是服用藥物—一種來自瑞士的進口藥“格列衛”。

  這種金黃色橢圓形的藥物看似不起眼,一粒藥卻需要200元人民幣,患者服用一個月就需要兩萬多元人民幣,而且不能享受醫保。

  一邊是想要活下去的願望,一邊是高昂的藥費。陸勇承受著來自心理和經濟的雙重壓力。

  儘管陸勇家境尚好,但仍扛不住如流水般的花銷。每次吃藥的時候,他感覺吞進去的就是錢。每天眼睜睜地看著近千元沒了。兩年下來,陸勇花了60多萬元,把家底都掏空了。

  這種困境絕非陸勇一人遇到。患病後,陸勇建了一個QQ群,與同患白血病的病友交流尋醫問藥的資訊。

  在這個QQ群裏,經常有人的頭像不再亮起,群裏不時傳出“某某走了”的消息。雖然每個白血病患者都有生的希望,但很少有人能吃得起救命的“格列衛”。

  陸勇曾經收到通知,説北京有一個女孩的骨髓適合他,但是他放棄了骨髓移植。因為,在陸勇身邊,曾有一名病友在移植骨髓一年後病情復發,骨髓移植的復發率在三分之一左右。

  2004年,陸勇通過朋友在日本買了一盒印度仿製的“格列衛”。服用後,陸勇發現印度“格列衛”的效果與瑞士“格列衛”差不多,關鍵是服用一個月也只要200多元。

  藥盒裏有印度廠家的資訊和聯繫方式,陸勇就此與印度商家聯繫上,開始從印度購買“格列衛”。

  同樣的藥效,相差百倍的價格,印度“格列衛”成為白血病患者的“救命稻草”。陸勇很快將這一資訊分享給了群裏的病友。為了幫助病友買藥,陸勇從網上購買了3張信用卡,其中一張卡給印度公司作收款賬戶,另外兩張因無法激活被他丟棄。

  2010年,四川小夥子王朋,在他25歲生日那天被確診為慢粒白血病。確診後不到半個月,王朋就通過病友介紹加入了陸勇的病友QQ群,了解到陸勇有門路買到印度仿製藥。

  2012年6月,王朋私自結束服用瑞士“格列衛”後,開始像其他人一樣服用印度“格列衛”。按照陸勇提供的流程,王朋先用英文發郵件,向印度方諮詢價格,之後談好價格、數量後,印度方就會直接郵寄藥物到四川。

  “具體不需要陸勇幫忙,他只是提供了這個流程,剩下的我們自己去操作,款打到陸勇公佈的賬號。”王朋如此介紹過程。

  2013年年底,王朋在網上找陸勇時,沒有收到回復,問了其他病友,有人説陸勇可能被抓了。

  陸勇確實被抓了。

  2013年,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辦一個網路銀行卡販賣團夥時,將陸勇抓獲。2013年11月23日,陸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刑事拘留。

  到2014年7月22日,陸勇被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他又多了一項涉嫌的罪名—涉嫌銷售假藥罪。

  原來,廉價的印度版“格列衛”並沒有在中國藥監部門註冊,按照法律規定,沒有註冊的藥物,就是“假藥”。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只要有主觀故意生産、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

  陸勇被訴,上百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

  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人民檢察院向沅江市人民法院撤回起訴。

  司法與倫理

  代購危害遠低於生命權健康權

  以個人渠道從國外代購抗癌藥物,這件事並非陸勇一人在做。

  一名藥物研究人員説,國外專利藥在其專利期內定制高價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因此,國內癌症患者或白血病患者在購買進口藥物時,往往面臨高昂的價格。此時,不少患者將求生的渴望寄託在從國外代購抗癌藥物。

  有需求就有市場。在電商平臺、微商圈中,不乏網路代購抗癌藥物的名號。與此同時,不少人因代購、銷售“假藥”而獲刑。

  2011年,湖北武漢人王某赴日本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間,王某看到其他留學生通過代購獲得可觀收入,便效倣做起了代購。

  2012年年初,王某以自己和妹妹的名義,在淘寶網上註冊了兩家網店,主要提供藥品、化粧品等商品代購。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的楊某發現這一門道後,也註冊了一家網店,加入到王某的代購行列。

  2013年6月,警方發現,楊某網店中出售的日本藥品未獲得我國藥監部門核發的進口藥品註冊批文,便傳喚楊某了解情況。之後,王某也被牽了出來。

  2014年10月28日,海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某等人銷售假藥案,王某、楊某等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均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至3.5萬元。

  同為從海外代購藥物,為何陸勇的結果與他人不同,當真因患者的聯名信起了作用嗎?

  在對陸勇撤訴後,沅江市人民檢察院作出了一份《對陸勇決定不起訴的釋法説理書》。

  “説理書”的觀點是,陸勇的行為是買方行為,並且是白血病患者群體購買藥品整體行為中的組成行為,尋求的是印度賽諾公司抗癌藥品的使用價值。陸勇有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的行為,如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有關個人自用進口的藥品,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進口手續的規定等,但陸勇的行為因不是銷售行為而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簡而言之,陸勇案與其他代購進口藥案件的區別在於,陸勇的行為並不是為了銷售。

  沅江市檢察院對此有更充分的説明:

  陸勇的行為源起于自己是白血病患者而尋求維持生命的藥品;

  陸勇所幫助買藥的群體是白血病患者,沒有為營利而從事銷售或仲介等經營藥品的人員;

  陸勇對白血病病友群體提供的幫助是無償的;

  在國內市場合法的抗癌藥品昂貴的情形下,陸勇的行為客觀上惠及了白血病患者。

  而在檢察機關“説理書”中的一段話,更點明瞭陸勇案的意義:

  “陸勇的行為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觸及到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秩序和對信用卡的管理秩序,但其行為對這些方面的實際危害程度,相對於白血病群體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來講,是難以相提並論的。如果不顧及後者而片面地將陸勇在主觀上、客觀上都惠及白血病患者的行為認定為犯罪,顯然有悖于司法為民的價值觀。”

  “從保障人權出發轉變刑事司法理念,就是要重視刑事法治、慎用刑事手段、規範刑事司法權運作。既要強調刑罰謙抑原則,真正把刑法作為調整社會關係的最後手段、不得已才運用的手段;又要嚴格規範執法,堅持程式與實體並重,嚴守法定程式,準確適用實體法律,堅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説理書”認為,此案中的問題,完全可通過行政的方法來處理,如果不顧白血病患者群體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對陸勇的上述行為運用刑法來評價並輕易動用刑事手段,是不符合轉變刑事司法理念要求的。

  陸勇案,無疑是刑事司法人文關懷的一個體現。

  然而,陸勇乃至白血病患者所遇到的問題,遠非刑事司法人文關懷所能解決。

  抗癌藥困局

  司法關懷之外更需制度救濟

  2月2日晚,七八十名四川慢粒白血病患者通過QQ群相約,聚會成都,吃團年飯,説新年希望。

  除了患有相同的疾病,他們中大多數人還有一個共同點:都曾經找過陸勇從國外代購“非法”抗癌仿製藥品。

  如今,陸勇被不予起訴,這些白血病患者的另一“心病”沒有了,但他們仍然面臨困境:一方面,未在我國藥監部門註冊的藥,被視為“假藥”,法律對正規藥品的生産和銷售要加以保護;另一方面,迫於經濟壓力,他們購買廉價仿製藥品是更好的選擇。

  有人曾認為,解決這些困境,是否可以考慮由國內企業仿製進口抗癌藥。

  這一看似行得通的提議,其實涉及到另一個法律問題—專利保護。

  印度之所以放開專利藥的仿製,是因為對瑞士“格列衛”實行了專利強制許可。而我國法律對專利強制許可有著嚴格規定,即只有涉及到“威脅到公共健康、公共利益和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等核心因素時才能實施。

  有業內人士認為,“強制專利許可”漫天飛是一種不尊重智慧財産權的行為,雖然短期有利於降低專利藥價格,但從長期而言卻是打擊了創新。因此,我國一直恪守對專利的尊重。

  讓陸勇差點陷入官司的瑞士“格列衛”,本身就負載兩項專利,其中治療白血病適應症的專利在2013年已經到期,而治療胃腸間質瘤的專利則延續到2021年。

  也就是説,目前,我國的制藥企業只要具備實力,就可以仿製瑞士“格列衛”用於治療白血病,藥盒的適應症上可以註明治療白血病,但不能寫治療胃腸間質瘤,因為用於治療胃腸間質瘤的專利期在2021年才到期。

  圍繞天價進口抗癌藥的諸多問題,表面上看來涉及藥品管理法、專利法等法律問題,其實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醫保救濟。

  實際上,國內已有制藥企業在仿製瑞士“格列衛”用於治療白血病,名為“格尼可”。受成本、專利保護等因素的影響,國內仿製藥一盒藥價在3000元左右。這一價格依然高於印度仿製藥。

  與瑞士“格列衛”一樣,國內仿製藥“格尼可”進入各地醫保目錄的屈指可數。

  藥價高、不在醫保報銷範圍,即便有國內仿製藥,癌症患者或者白血病患者依然面臨著“吃不起”的困境。

  王朋得知自己患病時,醫生曾告訴他,治療白血病的藥物很快就會被納入醫保,勸他服用瑞士“格列衛”。只是,“格列衛”至今沒有納入當地醫保。

  王朋滿懷期望,“格列衛”納入醫保後會報銷70%左右,這樣,一年只要掏兩萬多元就能吃到正版藥。

  有研究人員分析,某種藥物能否納入當地的醫保目錄,與當地政府有很大關係:一是要考慮當地醫保資金能力,二是要考慮疾病在當地的發病率。2012年,衛生部官員就表示,我國將進一步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機制,也就是在基本醫保基礎上解決居民的大病需求負擔。我國全民醫保的基本框架已經逐步建立了,各地方的實施還有一個過程。

  2月11日,陸勇在上海接受崔永元的節目訪談時,請崔永元在“兩會”上呼籲,儘快讓抗癌高價藥納入各省醫保。陸勇説,身為全國政協委員的崔永元答應他,會積極努力。

  而在抗癌藥納入各省醫保之前,陸勇面對從各種渠道發來的求助信時,只能告訴病友從海外購藥的渠道和方法,他不能再幫人買藥。(記者 余飛 阮佔江)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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