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日電(記者何雨欣、譚謨曉)記者2日從中國保監會獲悉,《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于近日下發,這也標誌著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
這份意見由中國保監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下發。
根據這份指導意見,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情況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企業投保情況也將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和分級分類管理指標體系,已投保企業可優先獲得行業專項支援和政府扶持政策。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發達國家和地區進行食品安全管理普遍採用的機制。我國已明確提出在與公眾利益關係密切的食品安全等領域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的要求。這有利於用經濟杠桿和多樣化産品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責任糾紛,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指導意見稱,首批納入試點重點推進的食品企業是:食品生産加工環節的肉製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軟飲料、糕點等企業;經營環節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連鎖企業、學校食堂、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等;當地特有的、屬於食品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和領域。
指導意見還稱,相關部門應加強數據分析與共用,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級制度,將企業的安全管理評級、信用記錄、行業風險差異、歷史損失等情況納入費率調整因子,利用費率杠桿機制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準。
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我國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通過政府引導的方式開展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地方性試點。下一步,中國保監會將配合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推動立法進程,使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和促進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更好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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