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正在現場檢查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啤酒
全是英文標簽的啤酒是真正的進口啤酒嗎?未必是!11月7日,莆田市荔城區拱辰街道有兩家酒店因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啤酒,被荔城食藥監分局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1064瓶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啤酒也依法全部被沒收。
10月16日,根據群眾舉報,荔城食藥監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拱辰街道兩家酒店進行檢查,發現兩家酒店銷售的進口啤酒均屬同一個品牌,且外包裝全部是英文,標識為英文名“Heineken”,規格是250ML,無任何中文標簽,啤酒數量共計1064瓶。執法人員當即認定兩家酒店的行為涉嫌經營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屬於違法行為,依法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説明書。標簽、説明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相關要求,載明食品的原産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預包裝食品如果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説明書或者標簽、説明書不符合規定的,不得進口。”該局執法幹部告訴記者。
荔城食藥監分局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一定要查看進口食品外包裝是否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是否載明瞭原産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如果發現沒有中文標簽,或者中文標簽內容含糊不清,可撥打12331投訴電話或向轄區食藥監所舉報。(記者 陳艷艷 通訊員 陳曉霞 林智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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