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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總局通報6批國家化妝品檢出禁用物質

2014-06-25 10:59 來源:新華食品 字號:       轉發 打印

   新華食品6月25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24日公布了對宣稱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類化妝品的國家監督抽檢結果,6批產品檢出禁用物質。其中,其中,契爾氏雪鹽止痘祛印膏、苗老祖祛印精華液、苗老祖祛印精華液、白天使小菁清痘王、龍醫生痤瘡露均檢出禁用物質“甲硝唑”;龍醫生痤瘡露、草本祛痘益膚霜檢出禁用物質“氯霉素”。(不合格名單詳見附件)

   據了解,化妝品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質,特別是非法添加抗生素,不僅危害消費者健康,而且會引起細菌耐藥,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是嚴重的違法行為。無證生產化妝品更是法律所不容,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化妝品生產企業必須嚴格依法生產經營。

   食藥監總局要求, 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行政區域內化妝品生產經營者(含網售)立即對通報的不合格產品一律下架並停止銷售。要對廣州市雅蘭絲化妝品有限公司、廣州東方凱萊化妝品有限公司涉嫌無證生產行為及其生產的全部產品依法嚴厲查處。要深查深究,追查制售假冒偽劣化妝品的黑窩點,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門查處,切實保障消費者化妝品使用安全。

   附件: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名單

  小貼士:關于化妝品檢出氯霉素、甲硝唑等禁用物質

  我國《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規定:抗生素類(成分)為化妝品禁用組分,歐盟等其他國家和組織均有此規定。

  禁用物質是指不能作為化妝品生產原料即組分添加到化妝品中的物質。如果技術上無法避免禁用物質作為雜質帶入化妝品時,則化妝品成品必須符合《化妝品衛生標準》和《化妝品衛生規范》對化妝品的一般要求,即在正常及合理的、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不得對人體健康產生危害。這是化妝品管理中的國際慣例,其目的是避免抗生素的濫用。在化妝品中添加抗生素屬于違法添加行為。

  抗生素類藥物屬于處方藥物,必須在醫生指導下方可使用。如長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妝品,可能引起接觸性皮炎等不良反應,表現為紅斑、水腫、糜爛、脫屑、滲出、瘙癢、灼熱。氯霉素還會使白細胞減少,抑制骨髓,造成肝損害。長遠看,抗生素容易造成細菌耐藥性增強,使得藥效降低而延誤治療,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

  特此,食藥監總局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化妝品時,一定要到正規商場、化妝品專櫃、連鎖超市等正規渠道購買化妝品;不要過于看重化妝品的短期功效,雖然在幾天內得到迅速“改善”,但很可能導致嚴重的皮膚病;警惕產品誇張的宣傳用語,比如對于承諾“快速見效”的產品;注意識別產品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和地址、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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