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罐王老吉的紛爭未了,綠盒王老吉又生事端。日前,香港同興藥業表示已于2014年6月12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通過司法途徑解散合資公司王老吉藥業,目前法院已經接受相關材料,正處於立案審查階段。對此,王老吉藥業6月12日晚發佈聲明稱,王老吉藥業尚未收到法院發來的任何法律文件,根據同興藥業和廣藥白雲山2005年簽訂的合資合同和相關法律規定,王老吉藥業肯定將會持續經營下去。
有業內人士指出,廣藥集團擁有內地王老吉商標使用權,即便王老吉藥業陷入股權糾紛,也不會對紅綠王老吉造成影響。
王老吉藥業是廣藥白雲山集團(下稱廣藥集團)與香港同興藥業的合資公司,2004年11月,王老吉藥業通過向同興藥業定向增資擴股的方式,變更為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廣藥集團和同興藥業各持股48.0465%,另3.907%股份屬自然人股東持有,合資期限為十年。6月11日,廣州王老吉藥業官方網站挂出《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稱廣藥集團作為公司股東擬於6月26日牽頭召集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王老吉藥業公司自然人股東先行分紅及繼續合資經營王老吉公司的兩份議案。
同興藥業6月12日發表聲明稱,將不同意延長合資公司合資期限、不再續簽合資合同,同時將啟動司法程式維護股東權益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在起訴書中,同興藥業表示,王老吉的實際情況已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解散條件。
同興藥業方面表示,當初斥鉅資入股,是因為廣藥集團承諾將王老吉商標轉入合資公司,並將合資公司名下的廠區土地使用權進行補償確權。雙方合資是基於共同致力於發展壯大和創新王老吉“老字號”品牌的共同目標,但廣藥方面一直未履行轉讓王老吉商標的承諾。同興藥業方面還稱,合資初期,同興藥業主管經營,在不足18個月內,王老吉藥業營業額增長148%。從2005年到2010年期間,年平均銷售收入以33.49%的速度增長;年平均利潤率增長也保持在12%以上。但從2012年7月始,廣藥集團完全放棄了合資公司設立的初衷,超越董事會、股東大會單方使用總裁及法人公章的權力,致使股東利益受到損害,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陷入僵局,導致經營利潤大幅下滑,股東連續兩年沒有得到分紅。同興藥業對此多次致函廣藥集團尋求解決方案,均未得到有效回應。
針對同興藥業的指責,廣藥集團聲明稱,從2012年5月廣藥收回紅罐和紅瓶王老吉的生産經營權之後,同興藥業就開始持續干擾王老吉藥業正常的生産經營。特別是2012年股東大會上,中方因正常的人事變動,依法依規需要進行董事會內中方董事成員的變更,但是同興藥業卻違反公司章程予以否決,導致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從此無法正常運作,合資公司生産經營受到嚴重影響。
廣藥集團還稱,同興藥業派任到合資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王健儀,卻還擔任王老吉藥業的競爭對手加多寶公司的名譽董事長,王健儀在多個場合為競爭對手站臺並進行廣告代言,詆毀王老吉品牌,嚴重損害了王老吉的形象和聲譽。與此同時,同興藥業派任的王老吉藥業財務中心負責人還濫用職權,拒付廣告費用等正常的生産經營費用,以達到干擾王老吉正常經營,為競爭對手創造市場機會的目的。
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1月25日,王老吉藥業合資期限將至,為了維持公司的穩定和廣大員工的利益,根據王老吉藥業公司章程規定,廣藥牽頭召集臨時股東大會,願意與同興藥業就簽訂新的十年合資經營合同事宜進行洽談,並將此作為議案在股東大會上進行審議。同時還將在股東大會上審議自然人先行分紅的議案,以保障小股東的合法權益。記者/趙兵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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