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5日刊憲。這顯示了特區政府努力打擊非住宅物業的短期轉售活動,從而進一步紓緩過熱的物業市場的決心。
據介紹,條例草案旨在落實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並已于2月22日公佈的進一步應付物業市場過熱的新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增加住宅物業和非住宅物業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提前徵收非住宅物業交易從價印花稅的時間,由現時在訂立售賣轉易契時徵收,改為在簽訂買賣協議時徵收,使其與住宅物業交易的現行安排一致。
政府發言人表示,建議的新措施適用於所有人士,但購買住宅物業而在置業當日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除外。
發言人説,政府現行的政策,是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住屋需要。希望擬議的新一輪措施可以加強對住宅物業需求的管理,打擊非住宅物業的短期轉售活動,從而進一步紓緩過熱的物業市場。
條例草案將於4月17日提交香港特區立法會。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2月22日宣佈,新推出兩項樓市管理措施,包括提高買賣樓宇印花稅稅率至最高為交易額的8.5%,和非住宅物業買賣在簽訂買賣協議後便須繳付印花稅。曾俊華表示,措施旨在防範樓市風險進一步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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