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瞬之間,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已經實施3週年。3年來,兩岸貨物貿易的規模持續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進程不斷加速,産業合作進一步密切,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自由化獲得機制性保障,有力地促進了兩岸經貿合作的發展。3年來的實施效果證明,ECFA是一份惠及兩岸同胞,符合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好協議。
單就臺灣而言,ECFA簽署一年後的2011年以及2012年,臺灣出口分別比簽署當年增長12.3%與9.6%。從整體而言,列入ECFA早期收穫計劃各産業之受僱員工人數增長率,普遍高於整體製造業增長率。此外,ECFA加快了吸引臺商回臺投資速度。臺“經濟部”發佈的數據顯示,簽署ECFA後,至今年6月,臺“經濟部”已受理34件臺商回臺投資案,預計投資總金額約1826億元新台幣,可增加臺灣就業人數約2.8萬人。
當年商簽ECFA時,有臺灣業者對於開放大陸貨品和服務産品心有疑慮,戒慎恐懼。為此,臺灣當局主管部門還特別編列了ECFA補助預算。但3年時間過去,只有兩家業者申請補助,而且其理由與ECFA開放完全無關,也就是説,ECFA實施至今,島內工商企業受損為零。
ECFA為促進兩岸經濟交流和合作,搭建了一個總體的框架,規劃了方向和目標。自ECFA簽署以來,兩岸兩會又相繼簽署海關合作、投資保護和促進、服務貿易三個協議。其中服貿協議是兩岸積極落實ECFA的成果體現,不僅涵蓋WTO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基本要素,更具有鮮明的兩岸特色,其開放水準之高、涵蓋面之廣,在大陸已簽署的類似協議中並不多見,充分體現了大陸對臺灣同胞的誠意和善意。此外,ECFA後續兩項有關貨物貿易、爭端解決協議的協商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進展。
ECFA實施3年,可以説最大程度釋放了各項效益。展望未來,希望已經簽署的兩岸協議儘快生效、實施,後續的協商抓緊進行,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紅利更多地惠及企業和民眾。(吳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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