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劉雪玉)昨晚,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獲悉,市住建委、市財政局聯合發佈北京市場租房補貼新政——《關於市場租房補貼申請條件及市場租房補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大市場租房補貼力度。據悉,低收入家庭市場租房每月最高可獲補貼2000元,新政將於11月16日起正式實施。
申請補貼須同時滿足三條件
根據通知,城六區和門頭溝區、通州區、順義區、大興區、房山區、昌平區的城鎮戶籍家庭須同時滿足三項條件,方可申請市場租房補貼。這三個條件分別為: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産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産凈值76萬元及以下。
與其他區縣不同的是,懷柔區、平谷區、密雲縣、延慶縣申請市場租房補貼的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家庭總資産凈值條件由區縣政府自行確定,其餘條件與上述各區一致。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場租房補貼新政實施前,北京市僅面向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960元的低收入家庭發放廉租補貼,支援其租賃市場住房。以3口低保家庭為例,每月最高可補貼1200元。市場租房新政實施後,補貼範圍明顯擴大,資産符合規定條件且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2400元的中低收入無房家庭可以申請市場租房補貼,通過房屋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困難。補貼標準也明顯提高,3口低保家庭,每月最高可補貼2000元。
按照市場租房補貼標準,低收入家庭市場租房每月最高可獲補貼為2000元。
人口收入資産等須年度申報
與此同時,市住建委發佈了《關於市場租房補貼申請、審核、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強調,市場租房補貼家庭租賃的住房須符合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具備有效的房屋權屬證明或者房屋合法來源證明等材料。租賃平房的,出租人要提供房屋安全鑒定證明。市場租房補貼家庭應與房屋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住房保障部門會對領取市場租房補貼的家庭進行年度管理。無論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産及租房情況是否發生變動,均須進行年度申報,住房保障部門按照規定復核,並根據復核結果調整或停發補貼。對於未按規定申報的市場租房補貼家庭,停發補貼處理。
對不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資産等情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騙取市場租房補貼的申請家庭,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市場租房補貼資格,已騙取市場租房補貼的,責令退還,通過媒體公示並計入信用檔案,申請家庭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住房保障資格及自住型商品房。
[責任編輯: 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