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價格改革是當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是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的前提或關鍵所在。10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本報將從今日起開設六大重點領域價改系列報道欄目,全面解析和跟蹤報道各領域價格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快推進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能源價格改革的重點是市場化。從目前我國能源價格改革進展情況看,煤炭價格已經相對市場化,天然氣價格進一步調整後將會實現相對市場化。
“能源價格改革可以促使企業更加注重效率,改善當前資源浪費的情況,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作用。但仍需要加強和改進對能源行業的價格監管,並且要加強市場機制建設,讓市場在價格形成中發揮主要作用。”林伯強表示。
《意見》提出要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推進電力、天然氣等能源價格改革,促進市場主體多元化競爭,穩妥處理和逐步減少交叉補貼,還原能源商品屬性。同時擇機放開成品油價格,儘快全面理順天然氣價格,加快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有序放開上網電價和公益性以外的銷售電價,建立主要由市場決定能源價格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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