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制度保障綠色發展 7地試點綠色GDP核算
經濟日報北京8月10日訊 (記者 曹紅艷)記者今天從環保部獲悉:日前,環境保護部已完成綠色GDP核算有關技術規範,並確定在安徽、海南、四川、雲南、深圳、昆明、六安市等7地開展試點工作。力爭今年下半年,完成2013年度全國環境經濟核算報告、京津冀地區環境經濟核算報告。
按照今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要求,地方政府對轄區環境品質負責,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為落實這些要求,今年3月底,環境保護部重啟綠色GDP研究項目,致力於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狀況的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
今年下半年,環保部將支援環境規劃院牽頭推進試點和研究等工作,指導各試點地區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試點地區進行核算技術規範培訓。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是上半年環保部牽頭的一項重要改革。為配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環保部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工作,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納入司法鑒定管理體系,開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方法研究,指導地方開展典型案例評估,如甘肅武威榮華工貿騰格裏沙漠污染事件環境損害評估等。據透露,下半年,環保部將繼續推進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管理體系與司法鑒定管理體系的銜接,探索成立國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繼續推進土壤地下水環境損害評估等相關領域的研究與模型工具開發。
此外,今年上半年,環保部配合推進“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改革工作,就國家統計局提出的《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方案(討論稿)》《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試點方案(討論稿)》,組織對方案“水資源品質及變動表”提出修改建議。
記者了解到,根據《“十二五”全國環境保護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建設規劃》,環保部將在下半年進一步完善環境經濟政策,推動以市場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結合“環保綜合名錄”,研究將更多高污染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在部分商品享受消費稅減免政策研究中,將環保作為重要前提條件;發佈“關於加強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資訊系統建設,與國家信用資訊平臺對接;逐步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資訊更新和公佈制度,年底將繼續向社會公佈全國投保企業名單,引導社會公眾關注企業環境風險及其應對手段。
[責任編輯: 吳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