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之後,中央深改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6月5日審議通過《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
會議指出,防止國有資産流失,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機制制度創新,強化國有企業內部監督、出資人監督和審計、紀檢巡視監督以及社會監督,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産監督體系。要全面覆蓋、突出重點,加強對國有企業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等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決策環節的監督。要權責分明、協同聯合,清晰界定各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增強監督工作合力。要放管結合、提高效率,改進監督方式,創新監督方法,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制度、嚴肅問責,依法依規開展監督工作,完善責任追究制度。
《經濟參考報》從國資委獲悉,針對地方國資監管工作,國資委法規局正在加快研究起草《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産監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意見》,並加緊指導地方國資委進一步強化出資人監督工作。
在多位專家看來,如何守住“底線”成為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企業本輪改革成敗的關鍵所在,而對改革中可能出現的“灰色地帶”加強監管,保證國企改革順利進行,是實現本輪國企改革目標的“底線”。
一位權威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下一步,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有産權流轉是否程式規範和合理定價,是否市場化評估和透明操作等將成為監管重點,特別要防止出現國資賤賣、暗箱操作等現象。另外,還要防止股權激勵成為少數人化公為私的工具。(楊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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