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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2日從中國政府網獲悉,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單位提出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這三大政策性銀行的改革實施總體方案已經獲得國務院批准。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丁志傑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次改革方案的提出,不只考慮了國際上一般開發性金融的規律,也考慮了中國實踐産生的需要。“這是在過去20多年中國政策性銀行實踐總結的基礎上,提出了未來中國政策性銀行基本框架,有利於中國的政策性金融體系更好地發揮作用。”他説。
相關批復文件顯示,國家開發銀行“要堅持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中國進出口銀行改革“要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措辭不同體現出三家政策性銀行在定位上的差別。
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改革,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政策性功能和定位更加突出,資本實力和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治理結構、約束機制、內部管理進一步健全,金融服務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穩步提升,從而在支援外貿發展、實施“走出去”戰略、服務“三農”、推進城鄉協調發展、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時,國家開發銀行通過深化改革,開發性金融機構的功能和定位更加明確,有助於發揮其在重點領域、薄弱環節、關鍵時期的重要作用。
此次的批復方案對國開行提出“合理補充資本金,強化資本約束機制”的要求,對進出口銀行提出“提升資本實力,建立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的要求,對農發行提出“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的要求。央行相關負責人對記者透露,三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統一按照10.5%的標準實施。
丁志傑表示,過去對於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要求一直沒有特別考慮過,但是現在看來這個問題還是需要考慮的,三家政策性銀行除了政策性業務之外都有自營性業務,有一些和政策性業務關係不大,也面臨著和商業性銀行一樣的風險,對政策性銀行資本充足進行監管十分必要,這是保障經營安全、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他認為,可對政策性銀行的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進行分類和界定,並實行差別化的資本金管理。“目前,農發行在自營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的分類上比較清晰,其他銀行還有待方案落地後進一步明確自營性業務和政策性業務的分類。”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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