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使用專車軟體在濟南西客站送客的陳超,被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兩萬。陳超對開出罰單的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提起訴訟,目前正在等待受理。這起訴訟成為全國“專車第一案”。(3月17日《北京青年報》)
可以肯定,官司的審理過程、最終結果,不但決定著當前法律對專車的態度,也影響著公眾對專車的認識、專車公司未來的發展策略及全國範圍內的專車司機們的生計和未來。
以私家車身份參與載客運營的車輛,確有“黑車”之嫌,很容易就能找到相關的法律條款予以禁止和處罰。但與此同時,專車公司也在積極尋求辦法擺脫“黑車”身份,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要求司機把自己的專車挂靠在當地汽車租賃公司的名下來開展業務。而一些地方政府,也默認了專車公司的這種做法,對專車司機奉行“網開一面”的態度。
這正好説明瞭當前國家在法律、政策上對專車態度的模糊與不明朗。專車屬於近年來才出現的新生事物,法律制度勢必會有一定的滯後性,管理上往往找不到依據,只能借用舊的法律條款。
在我看來,最終應該由市場和消費者來決定專車的去留。如果專車一直處於法律與政策的模糊地帶而無法獲得合法身份,類似的矛盾、衝突和官司只會越來越多。因此,不管濟南的這起官司最終結果如何,它都應該引起從政府到社會的廣泛反思。(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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