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山東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公佈《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幾項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表示要打造“陽光國企”,上半年制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辦法,下半年選擇部分企業試點。將省屬國有企業30%的國有資本轉由山東省社保基金理事會持有管理。2015年上半年確定2-3戶省屬國有企業改建為投資運營公司,首批改建企業2015年基本完成改建重點工作並逐步進入規範運作。構建起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發展的平臺,推動全省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優化。根據首批改建進展情況,下半年再啟動一批企業改建。
該意見指出,建立規範透明的激勵機制。推進上市公司股權激勵,2015年4月底前制定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推進計劃。協調重點上市公司提出股權激勵方案,選擇條件較好的企業進行試點。2015年上半年制定辦法,下半年選擇部分企業開展試點,以多種方式對非上市企業核心骨幹人才實施中長期激勵。探索授予高級管理人員捐贈額度的激勵方式,鼓勵企業家捐助公益事業,更好地體現個人貢獻的社會價值。
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中央出臺的相關辦法相銜接,出臺配套辦法,選擇部分企業試點,取得經驗後在省屬國有企業穩步推開。提高資本證券化水準,加快省管企業及優質權屬企業上市步伐,推動一批符合新三板條件的權屬企業實現掛牌。促進股權多元化權屬公司中小股東發揮制衡作用,支援中小股東派出的董事、監事積極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作用,保護股東利益,避免盲目決策。
劃轉省屬國有企業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省社保基金。將省屬國有企業30%的國有資本轉由山東省社保基金理事會持有管理,行使出資人職能,促進省屬一級企業股權多元化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股東議事規則,由出資人按持股比例派出董事、監事,儘快在省屬國有企業建立規範的公司治理結構。
啟動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按照分步推進原則,將具備條件的省屬國有企業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同時,根據全省經濟發展需要,新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通過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構建起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發展的平臺,推動全省國有經濟佈局結構調整優化。2015年上半年確定2-3戶省屬國有企業改建為投資運營公司,首批改建企業2015年基本完成改建重點工作並逐步進入規範運作。根據首批改建進展情況,下半年再啟動一批企業改建。
推進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産統一監管。省國資監管機構對省直部門目前管理的經營性國有資産、事業單位投資形成的經營性國有資産、非經營性轉經營性國有資産,依法實施統一監管。對國有文化企業等一些特殊領域的國有資産,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履行國有資産基礎管理職責,其他監督管理工作,由政府委託有關部門或機構實施。制定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産統一監管的實施意見,2015年下半年啟動一批省直部門管理企業的清産核資和産權劃轉。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