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0日電(記者熊琳)農曆新年假期正當時,各種聚餐聚會如火如荼進行中。專家指出,春節訂餐應注意避免三大消費“陷阱”。
——飯菜品質下降、服務水準打折咋辦?
春節期間,不少外地進城務工的服務人員回鄉過年,消費者有可能遇到因飯店人手不足而導致飯菜品質下降、服務水準打折的情況。
北京中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黃莉淩表示,消費者應事先與商家就所訂的桌位、消費時間、價格及違約責任進行明確。一旦商家不予解決時,可以赴消費者協會或工商部門請求調解。
——被“概念功能表”忽悠了咋辦?
“金玉滿堂”菜名不錯,價格也挺高,上菜一看原來就是一盤“松仁玉米”。一些飯店推出年節飯時不提供具體功能表,只提供幾個價位讓消費者選擇,看到實物後不少消費者大呼“被忽悠”。
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長溝法庭法官盧濤表示,訂餐時遇到沒有明示清楚的功能表,消費者應當向商家詢問清楚所選套餐包括的具體菜品內容,並可寫入訂餐合同中。如發現菜品與約定不一致,屬於消費欺詐,應及時保存證據維護權益。
——結賬時遇隱性消費怎麼辦?
親朋好友高高興興吃完飯,結賬時的“服務費”“包間費”“泊車費”等收費,可能一下子多出上百元甚至數百元費用,讓消費者頓時有種“被宰”的感覺。
盧濤表示,消費者在預訂飯店時應首先詢問是否要收取“服務費”和“包間費”。在接到帳單後,對有異議的收費項目,如果商家執意收取,可要求其單獨在發票中註明。如到法院起訴,將是一份非常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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