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稅之後該如何
□趙 曉 陳金保
雖然稅收收入增速已明顯放緩,但我國社會的稅收負擔水準仍在繼續上升。據報,2014年全國稅務部門共組織稅收收入103768億(已扣減出口退稅),比上年增長8.8%,並首次突破了10萬億大關。
在經濟轉型和復蘇的困難時期,通過減稅和放權以激發市場的活力一直是大家的共同期盼。可是,為什麼減稅喊了這麼些年,增稅卻一直在持續?暢想一下,未來幾年有沒有可能出現稅收收入增速低於GDP增速呢?筆者以為,這種可能性基本上沒有。最直接的原因是,減稅和減支是硬幣的兩面,減稅必先減支。支出減不下來,何談減稅!
根據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當一國每人平均GDP超過5000美元時,國民對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的需求會直線上升。按人民幣對美元年平均匯率計,2013年中國每人平均GDP約為6767美元,民生支出需求和剛性都很大,加之我國現階段行政管理改革和經濟市場化改革還遠未到位,繼續減稅對政府財政,特別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會帶來很大壓力。所以,從平衡預算角度看,進一步減稅的空間已然不足。
另外,從橫向比較上看,中國稅負也有適當提升的空間。2014年,我國以稅收收入計算的小口徑宏觀稅負大約也就是20%左右,OECD美洲國家平均宏觀稅負為27%左右,而OECD歐洲國家平均為37%左右,發展中國家平均為25%左右。也就是説,相比較而言,我國的小口徑宏觀稅負水準還不算高。
對於稅制改革方向,十八大的定調是“穩定稅負”和“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除了“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外,其他改革基本上都是增稅舉措。其一,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環節和稅率。最典型的是2014年底成品油消費稅連續兩次上調,且調增幅度超過了40%。其二,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雖然有利於縮小收入差距,但要是真能做到加強金融管控、全面歸集個人收入,並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則大部分家庭增稅已是必然。其三,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現在雖然還沒法獲悉開徵房産稅的相關細節,但據國外的實踐,未來的徵收潛力巨大。有研究顯示,到時候很可能僅此一個稅種全國的徵收額就有望突破萬億。其他有類似加稅效應的,還有坊間熱議的遺産稅。其四,加快資源稅改革。比如對開采地下水徵稅,另一方面,把“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設計上就是增加資源型産品的稅負。其五,開徵環境稅,雖然費少了,但稅肯定多了。其六,清理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取消一些區域性和地方政府自行規定的稅收優惠,其增稅的實質性作用就不用説了。這麼細算下來,十八大提出的稅制改革舉措如果都落實了,我國的稅制結構確實能得到有效改善。
由於目前我國稅制本身存在的諸多問題,比如間接稅佔比過高、收入差距和經濟結構調節能力差等,十八大提出的稅制改革舉措非常必要也很緊迫。現在的關鍵是,增稅之後該怎麼辦?
毫無疑問,當然要加快落實結構性的減稅政策。該增的要增,但該減的也要減。現在有一種傾向,就是增稅政策推出來很快,而減稅政策推出來總是神龍見首不見尾。比如,成品油消費稅可以在半個月內連續兩次上調,而對於之前被社會各方普遍詬病的“饅頭稅”、“月餅稅”之類的稅收卻總沒有實質性改進,對創新型産業、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也總讓人覺得不那麼解渴。
加大力度清理非稅收入也是非常重要的內容。在我國現有的財稅結構中,除稅收之外,政府還有一大塊非稅收入,包括預算內和預算外。這些收入不是稅收,但一樣具有稅收的實質,就是都要由百姓來承擔。初步估計,2014年我國政府的非稅收入大致在8萬億左右。因而,雖然我國以小口徑計算的宏觀稅負並不高,但如果以國際通行的大口徑(政府收入與GDP的比值)來計算,我國這一比例為35%左右,而美國也不過37%左右,歐洲國家可能稍高點。以此而論,我國的社會總負擔水準並不低。清費正稅是符合“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改革方向的,但不能把稅“正”了,而費卻老“清”不了。
評判一個國家的稅負“痛苦”指數有多高,不應只糾纏于稅負高低,而更應關注財政支出結構是否合理。如果政府所獲得的大部分財政收入用於民生支出和提升福利水準,那即使稍高的稅收也無傷大雅。比如,歐美國家尤其是北歐國家的宏觀稅負確實比中國高,但他們的公民普遍享受到了“從搖籃到墳墓”無所不包的福利,所以那些國家的民眾對高稅負的接受程度就比較高。在這些國家,社會福利支出是最大的財政總支出項目,一般都在30%以上,美國為45%,德國則高達71.49%,而我國這一比例還不到30%。百姓既要承擔過高稅負,又要攢錢買房和養老,還要準備大額資金用於醫療和下一代子女教育,稅負痛苦指數自然就高了。
看現狀與改革方向,增稅在我國是大趨勢。因而,增稅之後該做點什麼,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作者趙曉係經濟學家,陳金保係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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