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有關要求,最近兩年來各地針對公務用車使用中存在的公車私用、以車謀私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治理,記者在多地採訪了解到,跟隨領導多年的司機感覺“解放”了,工作三十多年的公務員開始琢磨買車考駕照,治理“車輪上的腐敗”已經帶來諸多可喜變化。
公車管理嚴了,司機閒了
在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機關大院裏,一輛輛粘貼著黃、藍兩種標誌的公務用車十分醒目。從2014年1月1日開始,開發區總共138輛公務用車全部統一張貼公務用車標誌,並附有舉報電話。
司機黃遠(化名)曾為廣西某市一位副廳級領導開車四五年,他告訴記者:“以前領導公車幾乎等於私家車,除了正常工作,其他時間可以隨時調用,那個時候當司機最累,有時候做夢都在開車,談戀愛都沒時間。當然我自己也經常能沾沾光,領導不用的時候可以開車出去辦點私事。”
黃遠告訴記者,以前單位使用公車口頭説一下就行,現在必須填寫用車單並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才能用車。一到週末公車就封存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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