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的十八大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戰略”以來,法治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方式,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屆四中全會亦首次將“依法治國”作為全會專題進行討論。江蘇在落實“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有哪些舉措,又有哪些經驗?本報今起推出“依法治國看江蘇”專欄,記錄法治江蘇的點滴。
昨日,省法制辦邀請了6位實務界、理論界的專家對市民關注的食品藥品、環境保護等今年報送省政府備案的“紅頭文件”進行公開點評,對這些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逐一“挑刺”。 揚子晚報記者 王赟
餐飲具
餐館提供有毒食具是否該擔責?
專家點評:餐館應擔責,建議補充完善
簡陋的作坊式廠房,堆積如山的回收碗筷,不穿制服、不戴口罩的小工……截至去年,南京共有58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每日集中消毒餐飲具高達40萬套,但是臟亂差的“黑作坊”屢屢被媒體曝光,衛生狀況令人擔憂。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臘生説,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如何監管,相關立法在省內尚屬空白,此次點評的《南京市餐飲具集中消毒監管管理辦法》,可以説具有一定操作性和前瞻性。
“為什麼現在還有這麼多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就是因為我們的監督抽驗不經常化、不定期化、不及時化,衛生部門如何監督如何抽驗,以什麼樣的頻次抽查,都應加以細化。”他發現,雖然《辦法》提出衛生部門應對集中消毒單位定期抽取檢驗,但缺乏具體細則。
他舉例説,除了集中消毒單位,餐館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辦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王臘生認為,對於餐飲服務提供者來説,如果明知提供消毒食具不合格還繼續使用,也應該擔責,他建議進一步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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