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周文斌涉嫌受賄2000多萬元、挪用公款5800多萬元。
周文斌1960年10月生,湖南省衡陽人,南昌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正廳級),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西省公安廳刑事拘留。
據檢察機關指控,周文斌在擔任華東地質學院(後更名為東華理工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南昌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幣2261.8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萬、韓元90萬、購物卡2.4萬元、卡地亞手錶一塊(價值3.86萬元)、IPADMINI平板電腦一部(價值0.2萬元)。
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周文斌兩次個人決定挪用南昌大學公款人民幣5875萬元供他人進行盈利活動。此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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