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獐子島“巨虧”事件的核查已經結束。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對此進行介紹表示,經核查,未發現獐子島2011年底播蝦夷扇貝苗種採購、底播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未發現大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行為。
他表示,獐子島存在決策程式、資訊披露以及財務核算不規範等問題,對此大連證監局已經採取責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深圳證券交易所也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
鄧舸同時稱,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公司因經營決策失誤發生重大損失時,依法主動承擔責任。
獐子島2006年9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主要從事水産品養殖、加工等業務,主要産品為底播蝦夷扇貝、鮑魚、海參等。10月14日,獐子島停牌,稱正在核查與底播增值海域相關的重大事項。10月31日,公司發佈公告,稱受北黃海冷水團異常變化的影響,部分海域底播蝦夷扇貝發生重大損失,決定對大額存貨進行核銷處理及計提大額存貨跌價準備,合計影響凈利潤7.63億元。
該資訊引發市場巨大質疑,集中反映獐子島涉嫌三年前蝦夷扇貝底播苗種造假、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等問題。
鄧舸表示,針對上述質疑,證監會已經要求獐子島進行自查,綜合採取多種措施,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及時、全面、準確地作出合理的解釋和説明,並要求相關仲介機構出具核查意見。
同時,證監會組織由大連證監局牽頭,廣東、山東、湖南、雲南證監局和深圳交易所派員參加,成立20余人的專項核查組,于11月10日至11月27日對獐子島進行了現場核查。
核查過程中,訪談了主要苗種供應商及公司有關崗位一線員工;調取了苗種採購、銷售合同及苗種採購、驗收、底播、採捕、抽測盤點等各環節的原始工作記錄,查閱了有關明細賬、發票、收付款憑證等單據,取得了主要銀行賬戶資金流水;對獐子島、大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及其下屬子公司的財務資料進行了比對分析,對銀行資金流水進行了核對和追查,核實了資金的來源和去向。
經核查,未發現獐子島2011年底播蝦夷扇貝苗種採購、底播過程中存在虛假行為;未發現大股東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存在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行為;獐子島存在決策程式、資訊披露以及財務核算不規範等問題。
鄧舸表示,對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大連證監局已經採取責令整改、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深圳證券交易所也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
“我會注意到公司管理層已經承諾採取一定方式對公司的損失予以補償。我會將督促管理層切實履行承諾。”鄧舸説,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公司因經營決策失誤發生重大損失時,依法主動承擔責任,積極採取措施,減少公司損失,保護公司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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