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1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針對緩解企業融資高成本問題,會議具體提出了十大措施。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多位業內專家認為,這十項措施非常具體,從監管調整,到拓寬融資渠道、盤活資金存量、豐富增信手段,以及對金融機構自身管理提出要求,形成了降低融資成本的政策體系,將貫穿于“新常態”下經濟結構優化和金融改革之中。
調整存貸比指標彈性將增加
會議指出,今年7月國務院推出一系列措施以來,有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融資難、融資貴”在一些地區和領域呈現緩解趨勢,但仍然是突出問題。必須堅持改革創新,完善差異化信貸政策,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有針對性地緩解融資成本高問題,以促進創新創業、帶動群眾收入提高。
此次,在監管層面上,針對央行的合意貸款管理和銀監會的存貸比指標,會議首次提出了調整的方向。會議指出,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改進合意貸款管理。《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地調研了解到,近年來,央行通過合意貸款調控的法人銀行機構均感受到了來自貸款規模管控的約束,今年尤其明顯,集中的問題在於貸款規模不夠,月度之間節奏太平均,與市場資金需求難以完全匹配。
在江浙地區、河南、四川等中部地區,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銀行業人士表示,“即便是定向降準,流動性寬鬆了,但是額度受限,銀行依然難以投放貸款。”也有人認為,“額度很高,但受存貸比約束,在存款脫媒壓力巨大的情況下,銀行難以拿出更多的資金放貸。”
我國實體企業以間接融資為主,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然而,銀行信貸投放受到合意貸款規模管理、存貸比考核、自身資本金約束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四大因素的限制。“國內並不缺銀行,但一些地方上的城商行、農商行乃至村鎮銀行存貸比很低,但受限于貸款規模管控,難以放貸。”四川地區某城商行高管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針對存貸比考核,交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指出,“從經濟發展角度説,目前的貸款規模是需要的;從商業銀行自身看,也不願意降低貸款的投放量。但是存款增速卻明顯放慢,商業銀行對此採取各種手段,比如理財産品,在月末、季末、年末最終把資金拉回到所謂的符合存貸比要求的存款形態中,勢必造成市場利率水準的上升。因此,調整存貸比監管也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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