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營收或資産超千億的企業要達約15家
外界熱切關注的廣東省《關於深化省屬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終於出臺。昨日,記者從廣東省國資委了解到,《實施方案》是為落實今年8月份頒布的廣東國企《改革意見》制定的實施方案。與此前媒體報道的消息一樣,昨日發佈的《實施方案》,關於新一輪深化省屬國企改革實施的總體思路,明確提出了區別省屬國有企業管理級次和功能定位,分類推進改革。
新快報見習記者 黎楚君 通訊員 楊文
明確提出企業分類推進改革
今年9月底,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黃淑和在全國國資委系統指導監督工作研討培訓班的講話中提到,國企改革十多年來,企業規模日益壯大,國際化經營業務逐步拓寬,商業模式不斷更新。但是,國有資産監管方式的變革和創新則相對滯後,管理實踐中難以適應發展現實。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黃淑和認為這為解決國資國企改革深層次問題開出了一個良方。他説:“一些地方探索提出了功能界定和分類監管的政策思路,國務院國資委對此也在抓緊研究論證。”
此次廣東公佈的《實施方案》就提出了省內的企業管理級次和功能定位安排。整體思路是將企業區分為企業集團和二級及以下企業、準公共性企業和競爭性企業。在此基礎上,鼓勵具備試點條件的企業先行先試,以點帶面推進改革。
具體而言,《實施方案》要求省屬國有企業集團,具備條件的改組成為國有資本運營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其他也應創造條件進行改革;對於二級及以下企業,《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圍繞資産增量率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同時通過多元有效設計,加快機制體制創新,進一步放開搞活。
針對準公共性企業,《實施方案》提出要通過資産、資本、資源整合以及整體上市、引入戰略投資者、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交叉持股等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強企業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
針對競爭性企業,《實施方案》提出要通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等靈活多樣的改革方式,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進一步增強活力和競爭力。
國資監管將以管資本為主
此前,有國資研究專家認為,當前國資委的管理形式有明顯的局限性。一方面,國資委管人、管事、管資産,管理範圍越來越寬,審批備案事項越來越多,過多干預企業具體經營。另一方面,國資管理一些情況下沿用過去針對國有獨資、控股企業的監管方式,忽視了企業的股權結構和治理規則。據此,提出“以管資本為主”是國有資産監管改革的一個出路。
此次廣東省頒布的《實施方案》對“以管資本為主”的探索也有回應,並把完善國有資産監管體制列為改革的重點之一。據省國資委介紹,《實施方案》提出要實行出資人管理事項清單制度,最大限度精簡出資人審核事項,落實企業自主經營權。在此基礎上,省國資委以出資關係為基礎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實現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
對於備受關注的國企高管薪酬改革,日前外界有消息稱廣東將先試先行。《實施方案》對這一問題也有制度安排,提出要合理確定並規範企業負責人薪酬水準。據了解,對省屬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國資監管部門將參照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情況和本省平均工資水準進行調整。
廣東省政府還提出改革要堅持因企制宜,明確要求省屬國有企業制定“一企一策”的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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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的《實施方案》中,省政府明確提出到2020年,改革將實現五大目標:
目標一:推動形成15家左右營收或資産超千億的大型骨幹企業集團,省屬國有企業整體規模和競爭實力顯著增強。
目標二:省屬國有資本70%以上集中到基礎性、公共性、平臺性、資源性、引領性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以及未來可能形成主導産業的行業,佈局結構明顯優化。
目標三:準公共性企業基礎設施項目實現混合持股,二級及以下競爭性企業基本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資本流動性顯著提升,國有資本功能進一步放大。
目標四:競爭性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基本實現市場化選聘,董事會決策制衡機制逐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健全。
目標五:形成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和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建立起以管資本為主、運轉高效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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