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至貸款,小至菜肉,只要能“借”的東西她都嘗試過。然而,吃慣好的用慣高檔東西的她,為了瀟灑越來越膽大,明知自己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還欺騙三位朋友做擔保從銀行貸款30萬元用於消費。10月9日,已經入獄服刑的山東煙臺福山女子王麗(化名),在監獄內再次面對法官的宣判時,直接表示自己無力償還貸款甘願繼續坐牢,而她的三位擔保人則被判承擔償還30萬元貸款。
貪圖虛榮,借錢連賣菜的商販也不放過
現年40歲的王麗是煙臺福山人,入獄前在某街道辦事處工作,因感情不和與丈夫離婚多年,獨自帶著兒子生活。離婚後,本來花錢就大手大腳的王麗,每月賺的工資根本不夠自己花銷。由於貪圖虛榮,王麗對自己日常開銷從不算計,導致她沒錢時就賒賬。
“她提前消費的觀念讓人吃驚,花錢如流水。”曾借款給王麗的朋友告訴記者,王麗雖然是個女的,但是“坑蒙拐騙”用在她身上一點不為過。從2012年開始,王麗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不斷地向朋友伸手借錢。
“就連賣豬肉的都欠了好幾千塊錢。”王麗的朋友告訴記者,只要是認識的,哪怕只見過一面的人,她都可想出辦法向他們借錢花。王麗入獄前曾有多人到她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要錢、追賬,小到賣菜賣豬肉的商販,大到銀行的貸款。
錢越借越多,王麗已無力償還,只得四處隱藏,以躲避朋友的追債。直到這時,同事們才“恍然大悟”,平時出手闊綽打扮入時的王麗,原來是個騙人錢財的“假大款”。找不到人又要不回錢,被騙者只得選擇報案。最終,王麗被警方抓獲,後被法院以涉嫌經濟犯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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