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1月4日電(記者劉美子)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原正廳級巡視員楊先靜因涉嫌濫用職權致18.9億元國有資産流失一案,11月4日下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楊先靜在擔任安徽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分管全省礦産資源礦政管理工作期間,濫用職權,違規決定分立、延續萬莊鐵礦探礦權、轉讓范橋鐵礦探礦權、出讓周集鐵礦探礦權,導致國家財産損失189158.12萬元。
經查,楊先靜接受安徽大昌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吉立昌的請托,為了儘快將周集鐵礦配置給吉立昌持股的首礦大昌公司,楊先靜兩次擅自更改廳長辦公會決議,併為該公司量身定制掛牌出讓準入條件,幫助該公司排除競爭取得探礦權。
2003年至2012年間,楊先靜先後多次收受吉立昌等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53.0186萬元、港幣30萬元,其中索取錢款共計人民幣130萬元。
2012年下半年,已退休的楊先靜利用其曾任領導崗位的便利條件,違規追加土地計劃指標,幫開發商辦理建設用地審批,並收受賄賂30萬元。
法院判決,被告人楊先靜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違法所得折合人民幣1683.0186萬元、港幣3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楊先靜當庭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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