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11月2日電(記者劉懷丕)山西省工商局日前發表公開信警告成品油企業,不得假冒他人註冊商標,不得擅自使用知名企業特有的名稱、裝潢或使用與知名企業近似的名稱、裝潢。
山西工商部門近期多次接到投訴舉報,市場中出現了部分成品油經營企業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形式變相出租出借許可證件和營業執照以及商標侵權、虛假標識、使用與知名企業近似的名稱、裝潢等違法經營行為。而且山西上半年成品油品質抽檢情況顯示,抽檢的全省流通領域成品油22.1%不合格。
為此,山西省工商局要求成品油企業,不得超範圍經營和無證經營,不得出租、出借或以承包、合作等方式變相出租、出借營業執照或其他行政許可證件;不得經營非法煉製的、無合法進貨手續的、假冒劣質的以及國家明令淘汰並禁止銷售的油品,不得擅自兌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經營場所內不得虛假宣傳、虛假標識,不得誤導、欺詐消費者;成品油批發企業不得將成品油銷售給非法加油站(點),成品油零售企業不得從不具有成品油批發資格企業購進成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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