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製圖吳垚
很多消費者都遇到過一個現象,在餐館吃飯刷卡後突然發現,帳單的交易地點顯示為異地。這就是傳説中的“套碼”,因為根據當前的銀行卡價格體系,不同行業刷卡手續費率收費標準不一,因此一些商家會採用“套碼”方式降低刷卡費率。
不過,上述行為很有可能將被取締。在銀行卡發卡量突破42億張之後,重塑銀行卡價格體系已經成為監管和産業各方的共識。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日前表態,將取消商戶行業分類,未來銀行卡價格體系將發生比較大的變化。
京華時報記者高晨馬文婷
□現象
銀行卡套碼現象普遍
“收到信用卡交易對帳單,有一筆最近的交易顯示是山東一個超市,還以為是卡片被盜刷了,回想起來才知道是前幾天去北京一個餐館吃飯時刷的卡。”市民苗小姐向記者訴説了最近的經歷,而這一現象並不少見,專業術語叫做“套碼”,即第三方支付機構套用商戶類別代碼享受低手續費率的行為。原因在於,銀聯現行的發改委定價機制中,不同的商戶類別代碼代表不同行業,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刷卡手續費率。
據了解,商戶分類分為:餐娛、一般、民生、公益四大類,刷卡手續費從商戶收取,費率分別為1.25%、0.78%、0.38%,公益類商戶則只收取服務成本價。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瞄準手續費之差,通過偽造虛假商戶、更換商戶名稱、商戶編碼和商戶歸屬地等資訊,或者偽造商戶入網材料從而達到違規套用低零扣率等目的。
一位第三方支付的業內人士透露,“套碼”的過程比較簡單,代理商找到一家當地餐廳,正常情況下,該餐廳刷卡手續費率為1.25%,即消費者刷卡100元,餐廳支付1.25元刷卡手續費,而代理商會與餐廳達成合作,為餐廳提供享受0.38%刷卡費率的超市POS機,然後,每刷一次卡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總的下來,費率遠低於正常刷卡手續費率的1.25%。
上述業內人士還告訴京華時報記者:“‘套碼’是最普遍的違規,商戶這麼做非常普遍。”
負責監測市場違規行為的銀聯業務管理委員會日前發佈的“2014年上半年銀行卡受理市場規範工作通報”:2014年上半年,全國確認違規商戶46936戶,佔活動商戶的5.84%,與2013年底相比,違規商戶的增長已翻三倍;在46萬違規商戶中,有77%來自第三方支付機構,其餘來自銀行類機構。違規行為包括各種形式的套碼以進行費率套利,甚至不惜偽造一切所需文件、售賣銀行的交易通道、隨意出售POS機,而POS機是信用卡套現産業鏈中洗錢的不可或缺的工具。
□質疑
現有價格體系欠合理
對於套碼現象的普遍存在,京華時報記者從一些第三方支付機構了解到,很多第三方支付機構認為自己很委屈。“既然有差價,就存在套利空間,對商戶和代理商來説都有利可圖,這種事情很難禁止”,一位業內人士坦言,他認為,當前銀行卡刷卡收費標準按照商戶來劃分,雖然是考慮了不同商戶的盈利能力,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處。也有第三方支付人士告訴記者,支付行業是一個規模化生存的行業,在形成一定的規模之前,基本上很難盈利,因此只要有套利空間,就很難禁止。
近日,在上海交通大學舉行的有關銀行卡價格體系重塑會議上,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也坦言,應該徹底取消掉按商戶分類來進行銀行卡定價的模式,因為只要有差價,就存在套利,索性就只有一個價格,從源頭上防止這個問題。事實上,除了商戶分類欠合理,當前借記卡和貸記卡承擔一樣的手續費也欠合理。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持有信用卡,可以享受免息透支,還可參與銀行推出的刷卡優惠等行銷活動,這些都是借記卡持卡人很難享受到的。而信用卡持卡人和借記卡持卡人卻要承擔一樣的刷卡手續費。儘管目前的刷卡手續費基本都是由商戶來承擔,但在很多時候,商戶會將這一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最終的結果是,借記卡持卡人變相“補貼”了信用卡持卡人。
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黃勇認為,當前銀行卡的定價機制不足以覆蓋信用卡成本。“信用卡的最低成本包括資金成本約0.4%,風險成本約0.2%,此外還存在運營和市場行銷等其他成本。而目前我國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的總體水準約為0.35%,不足以覆蓋信用卡成本。”目前我國銀行卡刷卡手續費的總體水準約為0.35%。而國內外信用卡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刷卡結算手續費。他表示:“現行的定價不足以覆蓋信用卡成本。”
他還指出,由於定價體系的不完善,信用卡已經成為套現工具,資金外流用於生産經營、投資、民間借貸等活動。“信用卡套現是造成信用卡不良率升高的主要原因,2013年末信用卡逾期未償信貸總額達251.92億元,較上年末增加105.34億元,激增了72%。”
黃勇表示,信用卡套現激增的重要原因實際上與去年2月25日起全面下調銀行卡手續費有著密切的關係。“在這樣的定價體系之下,信用卡套現的資金成本年化只有0-5%的水準,遠低於銀行貸款、P2P借貸、民間借貸等手段。”黃勇表示。
□展望
行業價格體系有望重塑
樊爽文透露,針對銀行卡價格體系問題,目前央行正在醞釀新一輪改革,但具體時間尚未定。除了商戶統一定價外,樊爽文指出,銀行卡定價還應該實行借貸卡分離定價,需要進一步研究的是,借記卡和信用卡分開定價之後,因為信用卡的成本收益,風險程度不同,會形成信用卡總體收費高於借記卡,這是否會導致商戶拒絕受理信用卡,如加價,或者乾脆拒絕,這需要做評估,一旦出現拒刷,影響有多大,包括對持卡人的影響,到底對信用卡機構,對發卡機構的收入影響會有多大,也需要進一步調研。
黃勇建議,應該根據借記卡、信用卡的商業模式不同,由卡組織負責對手續費實行借貸分離。在肯定應該實施借貸分離的差別定價的前提下,樊爽文認為,差別定價的模式最終可能會使信用卡收費標準高於借記卡,從而使得商戶拒絕受理信用卡。“包括對持卡人消費習慣的影響必須在實施之前進行充分的評估。”
上海交大産業發展與技術創新研究院院長陳宏民則認為,在定價結構上,應從商戶差別定價轉為卡種差別定價。在渠道管理上,基於線上線下一體化發展趨勢,應從線上線下雙軌制的管理模式轉為線上線下統一管理。針對線上線下的定價問題,黃勇表示,當前線上消費業務為市場定價,線下消費則為政府定價。隨著線上線下業務的不斷融合,兩個市場的邊界正日益模糊,一些創新業務同時包含了線上和線下的特徵,適用性難以判斷。
黃勇認為:“價格雙軌製成為部分收單機構進行渠道套用的巨大動力,從交易數據報文上無法還原商戶經營真實場景,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為此,他建議將線上線下價格並軌,將線上定價納入政府定價體系並與線下價格統一,消除套利空間,同時結合不同線上支付産品的風險水準可對價格做適當調整。
□建議
取消按行業定價
銀率網銀行卡組分析師孟麗偉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長期以來,借記卡與信用卡採用同一套收費標準,然而,對於銀行來説,借記卡與信用卡的成本和風險完全不一樣:信用卡可以透支消費,本質上可以看做是銀行提供給持卡人的一筆消費信貸,銀行要承擔免息期內的資金成本、壞賬風險等,而借記卡則不存在這些成本;此外,信用卡的推廣和運營等業務成本也普遍比借記卡要高。理論上來講,成本高的信用卡應採取較高的收費標準;成本低的借記卡則應採取較低的收費標準。
據了解,一些商戶為了降低銀行卡手續費成本,也與收單機構“裏應外合”,使用與自身業務不對等的商戶類別(MCC),即所謂的套碼。商戶套碼行為一方面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也不利於行業監管。更為嚴重的是,部分不法分子更是利用這一漏洞,偽造營業執照等申請材料,與違規收單機構“合作”,申請到低費率的POS機,然後拿來從事信用卡套現的非法勾當,甚至公開倒賣POS機,嚴重擾亂金融秩序。
孟麗偉認為,“統一商戶類別”、“以卡種差別分類為主”等措施將徹底改變目前的銀行卡價格體系,不再按照商戶制訂收費標準,而是區分卡的類型進行差別定價,包括借記卡與信用卡收費標準不同,不同等級、不同類型的信用卡收費標準也可能不同。至於哪些卡的手續費高,哪些卡的手續費低,決定權則在銀行手裏,收單機構等第三方無從插手。因此,新的銀行卡價格體系將從根本上解決商戶套碼、信用卡套現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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