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住房公積金管理修訂預期強烈 異地使用或成焦點
專家表示,公積金繳存比例、使用範圍、管理模式等都將是修訂重點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上週末,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已經進行審議,待政府審批後實施,由於額度被大幅削減並僅限首貸,該《辦法》被稱為“最嚴公積金新政”。
目前,住房公積金管理遵循“管委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基本原則,但由於近年來宏觀經濟環境的巨大變化,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不能和我國住房市場相適應。因公積金貸款額度小和支取難而産生的“劫富濟貧”、公積金管理的封閉及收益過低等問題已經備受市場指摘。從2011年開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連續四年被列入住建部重點工作任務,其中,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是修訂重點。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陳大衛日前表態將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更好地支援繳存職工解決基本住房問題,則再度引發市場對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強烈預期。
“本次住建部提及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主要有三個方面需要關注,但不一定都會做出修訂。”億翰智庫上市房企研究部副主任張化東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第一個方面是住房公積金對於保障性住房、總體改造用途的規範,以及地方政府權利的調整,這屬於新型城鎮化的範疇;第二個方面是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以及靈活性,比如多大的比例可以用於繳存,在已經購買了首套住房的情況下,對於第二套乃至第三套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使用的比例需要進行權衡;第三個方面是公積金使用範圍的調整,在今後城鄉統籌的情況下,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或許將擴展到鄉村。
針對住房公積金的屬地化繳存和管理的模式,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8月份表示,目前住房公積金相對封閉的地域特徵並不利於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權利保護和就業特徵的變化,應當使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在某地購置住房時,可以利用在不同地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從而增強這種住房政策性金融支援的功效。
“雖然全國性公積金系統內部有鉅額的資金沉澱,但由於目前實行的是各地區分別管理,各地資金供求狀況很不平衡,資金之間並無流通機制,這是北上廣等資金需求較大的城市進一步放鬆公積金的最大桎梏。” 國泰君安房地産行業分析師李品科等在一份研報中表示。
近日有關媒體報道稱,住建部已經開始在內部研討住房公積金及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異地提取、使用的有關問題,儘管並未列入相關政策議程,但卻是住建部首次在內部論及住房公積金及其貸款的異地使用問題。目前,湖北、安徽兩省已經開展了在省內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嘗試。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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