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7家企業為非法開採稀土洗白 涉案金額達7.3億
“黑稀土”的“洗白”路
湖南省經信委向法治週末記者提供的一份資料顯示,湖南多家貿易企業收售非法盜採和來源不明的稀土礦産品,充當“黑稀土”“逍遙”市場的“洗白”工具
這些“洗白”後的“黑稀土”之所以能大量充斥市場,且屢禁不止,很大的原因在於其價格比正規渠道的稀土價格低很多
法治週末見習記者張舒
“目前我國稀土市場中‘黑稀土’究竟佔比多少,並沒有一個確切的統計,有人説大於30%,也有資料説佔一半以上。”稀土永磁産業線上材(2954, 0.00, 0.00%)料部負責人吳辰輝告訴法治週末記者,“買賣‘黑稀土’一直是稀土市場一個心照不宣的存在。”
日前,這湖看似平靜的深潭被一枚石子打破。
2014年4月以來,由工業和資訊化部牽頭,湖南省經濟和資訊委員會(以下簡稱“湖南經信委”)會同湖南省公安廳、有色金屬管理局等多部門組成專項調查組,對湖南省稀土市場進行了專項檢查。
經過數月排查,調查結果出爐。
在湖南經信委工作人員提供的《湖南省嚴厲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資訊專報(以下簡稱“專報”)中,法治週末記者看到,此次專項行動共查處包括長沙、永州、湘西自治州在內的7家涉及稀土違法違規的企業,查處涉嫌違規稀土4400余噸,涉案金額高達7.3億元。
同時,有媒體報道,上述7家企業收售非法盜採和來源不明的稀土礦産品,充當了“黑稀土”“逍遙”市場的“洗白”工具。
有媒體稱,這些“洗白”後的“黑稀土”大量充斥市場,甚至流進兩家總部位於北京的大型央企。但這一消息並未得到湖南省經信委工作人員的證實。
“監管機構定義的‘黑稀土’,包括私挖亂採的稀土和沒有按照國家指令性計劃生産的稀土兩種。如果中國稀土企業完全按照國家指令性計劃進行生産的話,産能會受到限制,導致很多企業出現‘吃不飽’的狀況。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國稀土行業,也是我國‘黑稀土’屢禁不止的根源。”吳辰輝介紹道。
利用稀土專用發票“洗白”
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的《稀土指令性生産計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未獲得計劃指標,不得從事稀土礦産品和稀土冶煉分離産品的生産。工業和資訊化部負責計劃的編制、下達、監督和管理工作。
然而,有很多企業仍在指令外進行生産。
“從查處情況看,一些企業通過多種手段,收購非法盜採和來源不明的稀土礦産品,充當‘黑稀土’非法流通的‘白手套’,最後再‘合法’地賣給下游冶煉分離企業,極大地擾亂了稀土市場的正常生産秩序。”上述湖南經信委工作人員解釋道。
據法治週末記者了解,被查處的7家企業儘管分佈于湖南省的長沙、永州和湘西州三地,但並非獨立涉案,而是各有分工、合作,形成一條高速運轉的“黑色”産業鏈,一步步完成“黑稀土”的“洗白”工作。
“非法開採出來的稀土,一般要經手多家貿易公司。”一位參與此次整治行動的調查組工作人員向法治週末記者介紹道,“先由一家貿易公司將‘黑稀土’買進來,再銷售給另外一家或多家貿易公司。後者一般是能開具稀土專用發票的。”
這裡的稀土專用發票,指的是稀土專用增值稅發票。資料顯示,國家稅務總局2012年發佈通知,稱“為加強對從事稀土産品生産、商貿流通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管理,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業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稀土企業專用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的密文均為二維碼形式”。此舉意在加強對稀土行業的監管。
而這些不法來源的稀土礦産品因為擁有了稀土專用發票,身份得以“洗白”。“此後,這些被‘洗白’的稀土産品再通過正規渠道,出售到冶煉分離廠手中。”前述調查組工作人員稱。
據專報資訊顯示,上述7家被查處的企業中,花垣縣和順礦業有限公司、花垣縣森源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源礦業”)、保靖和豐礦産品貿易有限公司、江華稀土開發有限責任公司4家企業更多參與購進“黑稀土”的第一步,而湖南和金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金商貿”)、湖南和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豐化工”)、雙牌縣富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益貿易”)3家貿易企業則扮演“白手套”角色。
以森源礦業為例,據資料顯示,該公司曾先後從中商國汽(北京)有限公司購進違規中釔富銪混合稀土礦108.2噸,同時從至少7個私人老闆手中收購中釔富銪混合稀土礦約450噸。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前4家企業收購的非法稀土礦産品,其後漸次流入和金商貿、和豐化工、富益貿易3家企業。而這3家貿易企業除了向上述4家生産型企業進行採購外,還與北京、廣西等其他渠道的稀土礦源保持著貿易往來。
“後3家企業在收購了違規企業的産品(稀土)後,同時給産品(稀土)開具了稀土專用增值稅發票。”前述調查組工作人員對法治週末記者解釋道,“這些産品被‘漂白’後,不能説它是合法的,但對於冶煉分離企業來説,很多是只要有發票就可以採購。”
有業內人士曾公開表示,稀土專用增值稅發票,與之前稀土行業實行的普通增值稅發票並沒有明顯的不同,只是增加了加密功能,“只要以前開出過稀土增值稅發票的稀土公司,包括貿易商,不管是不是擁有指令性計劃,都可以申請得到,獲取專用發票的門檻並沒有太大限制”。
“因此,專業發票制度對於行業的管理效果並不大。”吳辰輝説。
“黑稀土”的“價格優勢”
“每年幾萬噸的‘黑稀土’衝擊市場,這種局面再持續下去,稀土行業的健康發展會大受阻礙。”談起當下的稀土黑産業鏈,杭州永磁集團有限公司銷售總經理賈穎燕憂心忡忡。“‘黑稀土’成本太低,在市場上優勢很大。”
“開採稀土原礦的成本最多只要4萬多元/噸,但它真正的價值有十幾萬元一噸。”在2014年8月8日結束的第六屆包頭稀土産業論壇上,有專家表示。
據法治週末記者了解,企業開採稀土原礦要繳17%的增值稅,而由於各地標準不同,資源稅也要繳納2萬元至3萬元不等,再加上礦補費等,目前正規礦種的離子型稀土在市場上的流通價格大都在19萬元/噸至21萬元/噸。而非法開採企業完全逃避了這部分稅費,流通價格只有9萬元/噸到13萬元/噸,這樣低的價格也給了“黑稀土”很大的生存空間。
“當前稀土市場低迷,正規企業被‘黑稀土’擠得日子更難過了。”吳辰輝介紹道,“而國家指令性計劃又讓很多從上游到下游的稀土企業出現産能閒置。為了吃飽飯,這些閒置的産能也就成為了消化非法開採的稀土礦最好的渠道。”
根據稀土行業協會的統計,2013年國家下達的稀土礦産品總量控制指標並不能滿足國內需求。2013年的指令性計劃供應量共計105000噸,其中北方礦87100噸,南方礦17900噸。但相應的國內總需求卻達到151740噸,其中北方礦需求125168噸,南方礦需要26572噸,相應總缺口達46740噸,北方礦缺38068噸,南方礦缺8672噸。
“供不應求本應是必然的,但現在供大於求的實際情況卻始終存在。”在8月8日剛剛結束的第六屆包頭稀土産業論壇上,中國稀土協會副秘書長陳佔恒分析。
而“黑稀土”屢禁不止的背後除了利益驅動外,地方政府對個別企業的違規行為採取默許甚至縱容態度,也成為其氾濫的重要原因。
“在去年江西贛州市安遠縣非法稀土開採案件中,當地縣委書記、分管工業的常委委員、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均被查處。這起案件充分暴露黑色利益鏈背後的官商勾結現象。”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巡視員賈銀松介紹道,“因為南方礦的開採大都在深山老林裏,開採週期最快也得耗時兩個月,沒有當地官員的配合,這個事幹不成。”
稀土回收項目仍需嚴管
資料顯示,為規範稀土市場,2011年至2014年,工信部先後4次出手,開展稀土行業秩序專項整治行動。
據已公佈的數據顯示,在過去兩年中,相關部門已經查處違法勘查和開採稀土案件600余起,搗毀非法採礦點14個,勒令近90家礦山和稀土分離冶煉廠停産、整改。
然而卻有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專項整治活動的確會在短期內取得較大成效,但我國稀土分佈區域廣泛,往往專項活動一過,不法分子又紛紛活躍起來,一些非法開採、冶煉分離廠也在“風頭”過後死灰複燃。
“現有政策中缺乏明確的界定標準,這為處理非法稀土企業帶來難度。而只有弄清哪些是非法稀土生産企業,才能對稀土‘黑産業鏈’進行精確打擊。”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秘書長馬榮璋也曾公開提出,中國現有稀土行業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打擊非法生産銷售稀土企業的部分行政措施,缺乏法律法規和政策條文的支援。企業違法成本低,在稀土礦的開採和回收上,也缺乏規範性文件來明確行政審批許可權。
“眾多稀土回收項目(這種項目的主要業務應為處理工業廢料)以回收稀土為名,行‘黑稀土’收購、加工、銷售之實,為稀土‘黑色産業鏈’提供了生存空間。”馬榮璋説,“但這些企業卻多不在處理企業範圍之內。”
2013年,中國稀土行業協會對稀土廢料回收企業進行專門調研,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共有稀土廢料綜合回收企業56家,其中江西39家,江蘇4家,湖南3家,內蒙古、山西各2家,河南、山東、廣東、浙江、雲南各1家。
“這其中,2011年以來各地突擊審批的企業佔90%,廢料處理能力達19.06萬噸。其中,釹鐵硼、熒光粉、拋光粉的廢料處理能力分別為14.17萬噸、2.31萬噸和2.15萬噸。”馬榮璋介紹道。
“但2012年,全國釹鐵硼年産量僅8萬噸,廢料按30%計算,也只有2.4萬噸;熒光粉、拋光粉的産量都不高,應該沒有足夠的廢料供這些稀土廢料綜合回收處理企業進行處理。”他表示,“這裡有一部分企業,以綜合回收利用廢料之名,行原礦分離之實,對正規原礦開採企業構成很大衝擊。”
管理應制度化、常態化
面對上述稀土市場長期存在的問題,賈穎燕表示,目前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只能從限制産能著手。
然而,伴隨這一問題而來的是,我國目前已經開始大力支援六大稀土集團的組建工作。
“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讓産能限制這一方法無法實施。”吳辰輝表示,要想根絕“黑稀土”,從源頭上打擊稀土的非法開採,促進稀土行業健康發展,必須把管理措施制度化、常態化,才能起到更好的效果。
他提出,我國應該儘快出臺國家稀有金屬生産銷售管理條例,完善開採、冶煉分離、深加工、貿易、廢料回收利用等稀土生産經營項目的審批制度,明確審批部門、審批許可權和程式,為界定非法企業提供操作性強的標準。
中國稀土學會副秘書長張安文也認同了這一觀點:“我們還要進一步明確各部委間及地方政府部門的責任分工,把執法工作重心下移,形成省市縣鄉各級政府、部門之間高效協作的稀土生産銷售監管體系。”
對此,湖南經信委工作人員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專項整治行動過後,湖南省下一步的工作目標就是按照國家稀土整治工作總體部署要求,完善稀土整治長效工作機制。
“我們會建立一個省級稀土開採、冶煉分離、回收利用企業的生産經營檔案,將生産能力、原料來源、生産及銷售數量、銷售去向等數據填表建檔;對稀土生産企業,包括稀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進行檢查,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工信部聯原函〔2013〕344號文提供的68家核查企業實施動態監測,重點跟蹤,防止出現反彈,維護正常的稀土生産和市場秩序。”該湖南經信委工作人員表示。
同時,上述工作人員介紹,湖南省還會切實加強和改善稀土管理工作,支援指導湖南省稀土産業集團加快推進稀土資源整合和企業聯合重組工作,將集團公司培育成為集稀土開採、冶煉分離、精深加工、應用研發于一體的大型稀土産業集團,打造省級稀土産業發展平臺。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