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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欲免票遊都江堰被拒 官方:持導遊證免票無法律依據

2014-09-04 08:47 來源:人民網-地方領導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東明

  王東明同志簡歷 | 給四川省委書記留言

魏宏

  魏宏同志簡歷 | 給四川省省長留言

  人民網北京9月3日電 (記者 王甲)昨日,四川省各地對網友給省委書記王東明、省長魏宏的4條留言做出公開回復。其中有一位江蘇導遊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自己在都江堰旅遊時,景區拒絕讓其免票進入的情況。網友質疑國家正規景點國導證都可以通行,為什麼都江堰景區例外。

  對此,都江堰市委回應表示:2014年7月27日,該導遊以遊客身份從都江堰景區玉壘山馬王殿票口要求免票進入景區。按照景區門票優惠政策規定,持證導遊需帶領團隊方可免票進入景區,由於網友未提供旅行社委派行程單,不符合景區免票規定,因此未被允許免費進入景區參觀遊覽。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遊客僅持導遊證就可免費進入景區,景區的做法符合成都市的相關規定。詳情如下:

  【網民留言】

  尊敬的王書記您好!我是一名江蘇的導遊,今年利用假期難得不帶團自己一人出遊,因為四川的美景和美食,平常帶團行程緊沒時間,所以這次計劃好好深度遊一下,可是遺憾的是,今年七月二十七號下午在進入都江堰景區玉壘公園那個檢票口出示導遊證時卻被告之不讓進,而據我所知國內除了故宮特殊因素外導遊證不能用,其他只要是國家正規景點國導證都是通行的。除非這是私人承包的景點。而更令人不解的是都江堰的旅遊職能部門之間的互相推諉,景區讓我打電話詢問都江堰旅遊局,而都江堰旅遊局讓我給省旅遊局打電話,省旅遊局又讓我給相關執法大隊打電話,總之我打了不下十個電話之後,我甘拜下風,因為以前帶團進去過,所以最後我放棄了進入景區,我就是不能理解,這些都是我平常帶團不曾發現的問題,四川是旅遊大省,我很震驚!

  答覆意見:

  網友:您好! 2014年8月17日,您在人民網上給省委書記王東明同志留言反映“都江堰景區管理缺乏規範問題”的意見已收悉。經調查核實,現回復如下:

  2014年7月27日下午2點左右,您持導遊證以遊客身份從我市都江堰景區玉壘山馬王殿票口要求免票進入景區。按照該景區門票優惠政策規定,持證導遊需帶領團隊方可免票進入景區。在您通過檢票口時,現場檢票人員根據規定要求您出示旅行社委派行程單,由於您未提供旅行社委派行程單,不符合景區免票規定,因此未被允許免費進入該景區參觀遊覽。之後您通過電話向我市旅遊局投訴,後對我市旅遊局負責解釋的工作人員答覆不滿意繼續在人民網向省委書記王東明留言反映了該情況。

  接到您的留言後,我市旅遊局高度重視,再次針對該情況向成都市旅遊執法支隊作了諮詢後獲悉:目前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遊客僅持導遊證就可免費進入景區,景區管理局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持有導遊證的人員免票。因此,都江堰景區未同意您免費進入景區的做法是嚴格按照成都市規定執行的,並未存在管理不規範現象。

  在此,因我市都江堰景區現行門票政策給您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希望您能給予理解和支援!

  【網民留言】

  市長大人,您好!真心的像你反應龍泉四季康城停車收費及停車庫設施事宜,龍泉四季康城停車庫存在眾多安全隱患,例如入口半徑過小,已經造成多輛轎車受損,安全設施極差,地下室沒有可見的監控設施,反光設施,標識標線極為不清楚,消防通道都設置為停車位,地面返沙嚴重,出口地面凹凸不平並沒有防滑設施等,這只是問題的冰山一角,希望領導大人能安排工作人員調查此事,最近合能業主和物業、開發商、區政府代表商談過,也出現了一些衝突,但是並沒有結果,區政府領導有明顯的偏向性,總是站在開發商及物業方面,嚴重的違背了我黨一切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我們抱著理性、理智解決問題的態度,希望市長大人給予重視,早點解決問題!

  答覆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關於您留言反映大面街道四季康城小區車庫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經區房管局查實,合能四季康城小區位於龍泉驛區驛都大道928號,該項目于2012年底分三批交付使用,由成都永進合能房地産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現由成都合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業服務。

  針對您留言反映的問題,2014年8月21日,由區委政法委牽頭,召集區應急辦、區公安分局、區房管局、區經信局、區交通局、區規劃局、區建設局、龍泉街道等單位和開發建設單位、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與該小區業主代表溝通交流,並收集整理業主代表反映的問題。同時,要求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指導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和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制定整改方案,現已制定並備案;要求業主推薦出3至5名業主成立業主維權工作組,由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辦公場所,方便業主維權,現已成立業主維權工作組;8月28日,區應急辦牽頭召集上述單位和該小區業主推薦的維權代表,對整改方案進行了會商;由公安機關立案,依法嚴肅處理物業服務企業毆打業主的人員;在地下停車場整改期間,物業服務企業暫停強制收費。

  2014年8月21日下午,區房管局負責人約談了開發建設單位和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提出了相關工作要求,開發建設單位和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承諾將積極做好整改。下一步,區房管局將跟蹤督查指導開發建設單位和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改情況,確保限期完成整改。

  2014年8月28日,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與您取得電話聯繫,告知您上述處理情況,並耐心細緻地做了相關政策宣傳解釋等工作,您對此表示理解。謝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網民留言】

  尊敬的魏省長同志,你好! 2014年8月18日上午,我來到成都市龍泉驛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辦理交通違章處理。由於今天是星期一很多來辦事的群眾聚集在取號前臺排隊等待。取號後不知道是不是由於人多的原因,在輪到我問工作人員時,接待的女工作人員面部表情冷漠,也沒有説文明禮貌用語的告知我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但我稱自己的違章是違反規定停放行為,是不是不用參加學習,但工作人員沒有過多的解釋,只説要學習。在學習室裏看了1個小時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錄影後,拿到蓋章的學習回執單後趕到違法處理窗口,這個時候身邊的群眾説我這種違章只會被罰50元不扣分,不用參加學習。當時讓我感到非常的氣憤,最後在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後要交罰款,可是櫃檯不收,要自己到大廳唯一的中國工商銀行查詢繳費機上自助繳費,機器上沒有張貼任何關於指引操作繳費的標識和説明,而且自己由於沒有辦理過工商銀行的銀行卡,不能繳費。只能到很遠的中國銀行的繳費。在經過幾個小時的來回奔波後,十分疲倦的辦理完處理電子眼違章。

  這次經歷讓我感到非常不解的是我在整個車管所業務大廳裏沒有看到一張關於《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罰款代碼表》、《參加道路交通安全學習的違法行為告知》的公告或是提示語,讓駕駛員知道自己的違章行為的罰款以及是否需要參加學習。也沒有看到一張提示駕駛員車管所櫃檯處理違章不收現金的告示,同時僅設有工商銀行一家的查詢繳費機。極為的不方便群眾辦事,應該將多安裝其他銀行的查詢繳費機。

  還有,車管所作為政府公共辦事場所其工作人員的宗旨應該是熱情服務、高效便民,可是目前的狀況是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臉難看、門難進、事難辦”,讓辦事的群眾很寒心。

  答覆意見: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關於您留言反映龍泉驛區交警大隊車管所辦事效率低下等問題,現回復如下:

  經區公安分局查實,成都市交警支隊“電子警察”違法處理有規定程式,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嚴格執行上級關於“電子警察”違法處理流程:一是要求當事人在辦理“電子警察”違法處理時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原件接受處理;二是對持A/B駕駛證、營運性質機動車、重點違法(一次性記十二分)的駕駛人員,要進行為期半小時的安全教育學習。

  關於您留言反映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工作人員辦事效率低的問題。經查實,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每天接待前來處理“電子警察”違法和重點違法行為的駕駛員400余名,答覆諮詢涉及車輛管理各方面業務群眾800余人次。由於您留下的電話號碼(廣西柳州的)為空號,區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無法核實相關情況,但是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隊車管所將堅持以人為本,一如既往地加強窗口民警及工作人員服務宗旨、職業道德、業務知識的培訓,讓窗口民警及工作人員牢固樹立為民服務宗旨意識,規範文明用語,熟練操作程式,提升辦事效率。

  關於您留言反映交警大隊車管所未設置銀行代收點及未公告繳費方式的問題。經查實,2013年9月,四川省交警總隊專門召開了罰沒款分離的會議,規定成都市城區交警一至六分局設銀行代收點,郊縣車管所不得進住銀行代收人員。目前,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在辦公場地安裝了兩台工商銀行自助繳費機,方便群眾繳納罰沒款。在車管所辦公場地正大門設有明顯的“電子警察”違法處理程式及繳款方式告知欄,並且在開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下方明確註明了繳費方式,可能是您沒有注意《行政處罰決定書》下方註明的繳費方,建議您以後多諮詢。

  2014年8月29日10時9分,區網留辦負責人撥打您留言留下的聯繫電話,但未空號(廣西柳州的),區網留辦無法告知您上述處理情況。 謝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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