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指出,萬家共贏資産管理有限公司、金元百利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華宸未來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基金子公司存在委託不具有基金銷售資格機構銷售資産管理産品、進行有失公允的關聯交易、重要資訊未及時向投資人披露等違規行為,因此證監會採取責令整改、暫不受理公司業務備案的監管措施,同時暫停管理失責的母公司的業務申請,並對母子公司的相關責任人員採取了認定不適當人選、出示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據悉,8月4日至8日,證監會組織相關證監局、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6家證券公司、8家基金子公司的資産管理業務進行了專項現場檢查。鄧舸介紹,檢查發現部分公司存在委託不具有基金銷售資格機構銷售資産管理産品、在其管理的不同資産管理産品之間進行違規交易等問題,有些公司的分級資産管理産品還涉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這些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資産管理業務的相關法規,損害了投資者利益。
鄧舸表示,為嚴肅法紀、進一步規範資産管理業務,證監會對這些違法行為分別作出處理:對分級資産管理産品涉嫌利益輸送、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的,依法移送證監會稽查部門查處;對萬家共贏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基金子公司採取責令整改、暫不受理公司業務備案的監管措施,同時對母公司採取了監管措施;對1家基金子公司及2家證券公司採取責令整改的監管措施;對1家證券公司資産管理部門多名從業人員不具備證券執業資格的問題,由中國證券業協會採取責令改正等自律懲戒措施。
同時,對上述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機構,基金業協會決定暫停受理3家基金子公司及其母公司的資産管理産品備案申請,對2家證券公司和3家基金子公司進行書面警示、要求産品備案前事先溝通,對4家證券公司進行談話提醒。
鄧舸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嚴格按照“放鬆管制,加強監管”的要求,加強對證券經營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的事中事後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和追責處罰力度,促進資産管理業務規範健康發展。同時,基金業協會也將抓緊出臺相關自律規則,統一資産管理業務備案管理和風險監測的標準、程式以及自律管理措施,充分發揮自律管理作用。
他同時強調,證券經營機構應引以為戒,不斷完善內部風控合規建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規範和合規管理,始終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放到首位,切實做到恪盡職守,牢牢守住業務底線,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受託責任。(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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